恭喜樓主可能是遇到菜鳥警員了...菜鳥警員:學長,剛剛有一台摩托車不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我嗶他,他也不理我耶...老鳥學長:那你怎麼辦?菜鳥警員:...我也不知道,學校沒有教...老鳥學長:唉唷,你就開他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然後看看有沒有裝後視鏡,沒有的話再加一條, 有沒有改裝排氣管、HID、翹牌....,讓他罰單繳到手軟!知道沒...菜鳥警員:喔...(筆記中)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一、應遵守燈光號誌或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遇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與燈光號誌並用時,以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為準。來源:中華民國交通部 交通法規即時檢索系統
難怪"機車"會被拿來當做形容詞了,樓主真是最佳代言......還有,有警察指揮時,其權力大於號誌,號誌是死的,人是活的,到底是誰食古不化?整篇看來不過又是一個自以為理直氣就壯的自私台灣人!還想上網取暖?
其實我只是想問開版大大真的是高雄長大的人嗎?如果是往火車站,應該是西向東的方向,而非東向西,那前幾樓附的中華路建國路口相片就應該是你正面看到的,真的是有兩段式轉的標誌喔,而且路口建國路西往東方向,內車道接左轉方向下中華地下道,警察有時會在建國路即使是紅燈時,導引內車道車車直接左轉進入地下道紓解建國路車流,所以本來就不應該一直停在內車道不服從指揮,有挨罰單的機會喔! 而且開版樓主您稍微挪動一下貴機車,把它想成禮讓救護車就好,大家都方便嘛!說穿了,一直撐在那邊,人家根本不認識你是誰,沒有比較帥啦。除非要開單調錄影帶對車牌! 題外話,倒是在中部常看到機車要左轉,直接就開到最內車道:待轉"(非重機喔)",問在地人說中部的觀念都這樣的!我想會不會有不同地方的認知習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