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氣宅男 wrote:
之前有看新聞報導過,警察說那是屬於電動代步車,只能行駛在人行道或公園之類的場地,連一般道路都不能行駛。
請問在到達公園之前,是走哪一種道路?難道用飛的?還是以為它也是小折?
見怪不怪了

下班在福和橋還看過有人在福和橋機車道步行勒...

沒被撞到真是命大
所以你希望他走哪裡 快車道? 人行道?
都已經是身心障礙了 坐那種車不是他願意
如果可以他難道不想騎機車開車?
可以有一點同理心嗎?

你看過各大橋的人行道 有幾個有無障礙設計?
如果不自己想辦法過橋 復康巴士資源夠嗎?
汽車排擠機車 機車排擠行人 現在連身心障礙者也要排擠

這已經不是可以不可以的問題 是你一點同情心都沒有!
a0910 wrote:
如果不分流~那些搖搖爺爺~晃晃婆婆~在我前面或旁邊~我更怕....
哪天她自己摔車~倒在我的車中間~一定反應不及壓上去的
這樣算我的?

這些老爺爺奶奶開車在內側車道上失控你撞到了還不幸撞死了,
這樣算誰的?難道這些搖搖晃晃的爺爺奶奶在外側車道上就不會
有一樣的問題?被人家車接近兩百公斤的機車輾過,一樣不會有
好下場。
面對這種問題該改善的是駕駛人篩選制度,而不是放不定時炸彈
上路。然後在這邊分流那邊分流把動線搞的複雜的要命,卻最後
還是創造出更多不必要的車流交會。騎車會搖搖晃晃那就不應該
騎機車上路造成他人危險。政府應該規定60歲以上定期體檢,
如果不合格,就應該收回駕照。
qooqjay wrote:
這個 可以上機車道嗎?(恕刪)

不然你叫他走哪?
那不是船沒辦法渡河
我阿罵
也是都騎這個
都從台中走國到來台北找我們
不符合台灣法規,
有輪子的機動工具一定要有牌照才能上"馬路"
在自家庭院騎騎當然不犯法
照道理來說 警察可以攔下並扣車
就像無牌車一樣

還有, 奉勸那些買電動車給老人的人
事實上, 這些老人有些根本不識字, 也考不過駕照
所以, 您認為的給這些老人自由, 可能會害到其他人
也有可能在路上繞時被其他車輛撞上
當然, 雖的是這些騎士, 因為老人可能一不小心就歸西了

如果這些老人考得過駕照的話, 還是有殘障機車可以騎, 不是嗎??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六條: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
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
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
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
車輛。

有趣的是第二條指出: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一、汽車:指在道路上不依軌道或電力架線而以原動機行駛之車輛(包括
機車)。

那我到底算是機車還是汽車啊.....
這種車上路'真的是很危險'

希望他們要上路前'

先把車子調教到可以飆到一百公里的時速'

否則'後面的車會塞得很嚴重'

不用飆到兩百公里'只要一百公里即可'

這位阿伯是要趕去領十八趴嗎?!

但是'他還沒到目的地的時候'

就有很多機車騎士先趴在那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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