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龍]十次車禍,九次機車騎士受傷害


p08914 wrote:
人家明明就是好意希望...(恕刪)

要我說 30年前公車站牌多集中在忠孝西路 所以忠孝西路禁行機車
到今天 所有來往三重及台北市東區要過忠孝橋的機車 全都塞在市民大道的情況下
市民大道現在又搞一個 轉運京站 把機車逼入死地 事故率激增
現在立一個牌子就當問題解決了嗎?

Mr.Jhan wrote:
既然是跟機車族有關那...(恕刪)

是彈蛋蛋 不是倘蕩蕩啦
十次酒駕肇事

九次不用坐牢

撞死人也沒關係,賠錢就好,還可免坐牢
我只知道每次看新聞
就是哪裡哪裡
又有機車騎士被酒駕撞飛
或是被毒蟲闖紅燈超速撞死
對啦
以"事故率"來說的確是十次車禍九次機車騎士受傷害
但也要看一下肇事率蟬聯No.1三十年的車種是誰吧?
是汽車耶!立這種標語是在諷刺被害人嗎?
先把機車置於危險地帶
再告訴機車族 騎機車很危險
任何政策都是虛為安全 實為消滅

iPodIV wrote:
這些制定法規的官員,...(恕刪)


其實我現在開車 都超怕機車騎士的耶

有一次在路口 機車騎士從小路衝出來 根本沒看主線道有沒有車(我在主線道)
我根本煞車來不及 就撞上去了

結果交通警察和保險公司來 討論後
雖然對方違規在先 但是我也犯了該注意而未注意 (OX 最好衝那麼快我有辦法)

所以判 7/3責任 (他七 我三)
但是因為他人身受傷 但是我沒傷 所以還是要我和解
因為我有可能有民事責任

我現在看到機車在鑽 在衝 都讓給它們了
他們不怕小命 不保 我到很怕撞到他們

s6977101 wrote:
這樣可以嗎15151...(恕刪)


看到您的圖片,小弟我忍不住跳出來,我是那個沒有被喊太快的(大誤

01上的各位大大應該也都是被喊太久,而不是太快XDDD


避免歪樓,回應樓主一下

這個告示看過好多次了,一開始看也是有些刺眼...

不過後來想想,就當作是政府關於單純提醒機車駕駛注意安全吧

想太多煩惱的是自己,還不如開心的騎車出去走走,對吧?
菜鳥爸爸進行式

colinwen wrote:
其實我現在開車 都超...(恕刪)


不管是不是主線道 路口要減速

有閃紅黃燈路段行至路口 黃燈要減速慢行 紅燈要先停車再開

不是主線道就無敵好嗎



我倒不覺得是歧視

就像每多吃一份肉,地球就多受一分傷害,難道這叫做歧視地球?

他的用意應該是要讓開車的民眾在路上多注意機車騎士,不要再因為疏忽而造成事故

台灣是寶島,只是住著太多鬼
cokecolatw wrote:
我只知道每次看新聞
就是哪裡哪裡
又有機車騎士被酒駕撞飛
或是被毒蟲闖紅燈超速撞死
對啦
以"事故率"來說的確是十次車禍九次機車騎士受傷害
但也要看一下肇事率蟬聯No.1三十年的車種是誰吧?
是汽車耶!立這種標語是在諷刺被害人嗎?...(恕刪)

汽車都嘛 連環撞的份XD
http://www.youtube.com/watch?v=putInUqWiN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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