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夜 wrote:錯的點就在於向 監理...(恕刪) 您好我文中未提起說我們不願意承擔費用...只是當早上版主聯繫的副店長職權不足...不過在與版主電話說完後...副店長確實有回報總公司報備取得授權...但同時版主也去電至總公司了...若今日我沒有誠意,也沒有必要特意上到這裡一而再的道歉...感謝指教~
james8868 wrote:本身有一台TIGRA...(恕刪) 支持樓主!我覺得好像是他們說怎麼不買150的,版主就應該要買150的?好奇怪喔!125的馬力也算很大,而且又很省油150騎沒多久還是會對150的動力麻痺的
P-j Huang wrote:james8868您...(恕刪) 本身也是車主!映像到目前也都不錯~~做錯的就該補救~誤領車搞錯不是消費者的錯誤!貴業務損失的是一千塊~消費者卻要多付出近萬元以及之後不斷的耗油損失!打從一開始就不應該有想把150推給消費者的想法!可惜的是一開始的處置方式卻是以減少損失為優先想不是想著如何補救跟怎麼給消費者想要的商品!老鼠屎很恐怖!名聲打起來不容易~~別打壞名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