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_Od wrote:事發路段是十字路口,...(恕刪)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啦賠他?免談..他是唬你這不懂世事的小朋友別就這樣被唬走了他再打來你就回他:你現在在騙小孩子嗎?要報警快去!到時輸嬴是誰我想大家都知道!現在各賠各算你撿到了,你要玩下去你會輸得很慘!要嗎?"呷沁沒旦哩"
o_Od wrote:我知道報警後的筆錄很繁雜,所以也想說先私下和解他當下就說,和解辦法是雙方修車費相加*2,還說我是學生最多能容忍到70%誰曉得他不知道聽誰意見,獅子大開口,幾乎要我負擔所有費用,還說是很讓步了我也覺得蠻無奈的.(恕刪) 筆錄怎麼會很繁雜呢..?錯誤的觀念..!你的機車肯定是沒保第三責任險吧..!還有十字路口還是減速慢行為妙..!都知道會有被擋住的死角..!
既然沒報警那這件事情就是各修各的...除非你現在還在現場,然後對方跑走了那就報警說對方肇事逃逸XD超速這事,也要有得證明吧?乾脆說對方左轉超速好了...私下和解還獅子大開口直接報警告他搶劫好了~我當初車禍的和解費=修車費哪來的相加*2...他是去跟黑道學的嗎?
o_Od wrote:路口有監視器,到時候是可以調來看的我會再去驗傷,我知道這對我會有幫助的他持續咄咄逼人,講的好像都是我的錯一樣我並沒有和他說我超速,是他說"你看看這撞擊痕,就知道你速度有多快"請問如果我要避開超速這點,我到場要如何敘述比較有利 他說這種話當然是想唬你啊,而且你也被他唬得一楞一楞的,還考慮賠錢.......如果自行就可以判斷肇事原因那就不用裁決所了
o_Od wrote:事發路段是十字路口,...(恕刪) 你很傻,新制絕對路權制,直行車是擁有全部的路權的,對方要舉證你超速不說,以因果論,左轉車須等到直行車完全通過後始可轉彎,他如果有禮讓你直行,你就算超速也不會撞上,你是機車,這樣撞上去應該有受傷吧???以這起事故來看他100%不可能完全沒過失,狠一點就直接告他過失傷害再和他談吧。
做筆錄是不會很麻煩,條子背背都會有一個現成的word檔,裡面把人事時地物換一換,就是一份筆錄了。只是背背們打字實在很慢,可要有耐心等他們使用一陽指打完。既然你都要上警局了,如果驗傷已經好了,就順便提出刑事告訴好了,樓主應該也是小傷、小痛,拿不到太多賠償,就把驗傷費、休養的時間成本、浪費的時間算一算附帶民事賠償,至於律師看你要不要找,不過應該是不划算就是了。反正如果對方沒有誠意解決,就只能用正途結案,順便逼他有誠意、效率一點,千萬不要讓他拖過六個月,就一切船過水無痕了。樓主順便學一下以刑逼民這招好了,對方就是看你好傻好天真才會這樣搞你,不用太客氣啦,就算你的責任比較多,也要用這招逼他到不用賠。
o_Od wrote:路口有監視器,到時候是可以調來看的我會再去驗傷,我知道這對我會有幫助的他持續咄咄逼人,講的好像都是我的錯一樣我並沒有和他說我超速,是他說"你看看這撞擊痕,就知道你速度有多快"請問如果我要避開超速這點,我到場要如何敘述比較有利 怎樣敘述??.就直接說我直行.他左轉彎沒讓我..這樣就好啊..超速??如何證明超速??騎很快??何謂叫"快"??直行車有絕對的路權.別被他唬了.當初沒報警也可事後補報警.不用怕她.如同其他網友說的..這場事故你絕對佔上風.
是他站不住腳超速是另一回事 這肇事主因為轉彎碰撞即時是你在合法時數內 她這樣擅自轉彎仍有一定機率會發生和超速並無直接關係 如果他沒受傷的話 那你一定有受傷吧那你就直接告他過失傷害 這條就就算不能讓他坐牢 也要讓他繳好幾萬給國庫你在跟他說 車的維修費都是小錢 那刑罰的錢可是好幾倍 看看是誰賠最多 不是他說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