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聽之下似乎不合理,但是仔細想想,國家機關本來就要依法行政,微如1元都是國家的財產,在相關法規命令未修改變更前,即使要付出較多成本去回收,也是理所當然,不然就學對岸或北韓,想幹嘛就幹嘛,偶爾施點小恩小惠,就要人民歌頌萬代,這樣的政府,我想大家會更受不了吧!!
chungtee wrote:不會合併到下一年哦,修改一下電腦設定會很難嗎? 修改設定不難問題是法律有允許公務員任意修改設定嗎?問題是法律有允許多少錢以下可以累績到下一年?1元?100元?還是10萬元?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就算只有5毛,該收的就是要收,該退的就是要退,成本不是問題
大小王子 wrote:很合理呀,連一塊錢都要花87元退稅了,為什麼不能追5元的稅呢,之前財政部因為立委亂吵,廢除(現行綜所稅200元、地方稅100元以下免退,稅額300元以下免徵)的法令,本來好好的沒啥事的,被一堆弱智立委跟理盲的民眾搞得財政部進退失據。 說得好.公務員依法行事 是對的錯的是 立 法 委 員.
應該給公務員拍拍手啊,依法行政是好事。原本是 200元以下就算了,徵收不合成本,但這樣要交 201元的人會抗議,為什麼不是 201以下不用交,如果把標準移到 201, 那就換 202的抗議了,無限循環麻。我覺得按照現在的作法,一元也要交也好,之前幾元一下不用交的作法也好,反正立法委員定下法律了,公務員按法律做到就是好事。如果樓主不喜歡這個作法,跟公務員抗議是沒用的,因為你等於要求他冒被糾舉的風險,不如去跟立委談談修改法律吧。
不管5元或1元大家先想想一個人1元台灣有幾個人如果9千9百99萬人每人繳1元就有9千9百99萬了所以監理所就是連1元都要繳何況是5元呢?不過依民眾的看法去便利商店繳一元好像政府很摳在繳費時可能有人會覺得好笑或是沒面子為了一元在那邊劃撥代繳收費之類的就會有人故意買個東西湊個10元以上一起弄這樣才不會覺得怪怪的其實大可以不用這樣做若是我我不想喝飲料我都嘛直接到便利商店直接拿繳費單繳那1~9元才不管別人怎麼看但是依政府那邊的看法每人一元給他們他們就會有收集到9千9百99萬元所以別小看那一塊錢也別小看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