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監理所為了5元燃料費,寄信到家裡~

乍聽之下似乎不合理,但是仔細想想,國家機關本來就要依法行政,微如1元都是國家的財產,在相關法規命令未修改變更前,即使要付出較多成本去回收,也是理所當然,不然就學對岸或北韓,想幹嘛就幹嘛,偶爾施點小恩小惠,就要人民歌頌萬代,這樣的政府,我想大家會更受不了吧!!
難道國家還要先計算是否合乎成本才考慮是否追繳?

有些東西是法規問題
而不是成本問題

你可以說這呆
但是如果不通知就等於不負責任阿

歐樂B3820 wrote:
不用說5元了,我還收到1元勒!鬼島搶錢最兇...(恕刪)



這位公務員真盡忠職守 XD
這樣人家才有事做啊 哈

chungtee wrote:
不會合併到下一年哦,
修改一下電腦設定會很難嗎?


修改設定不難

問題是法律有允許公務員任意修改設定嗎?

問題是法律有允許多少錢以下可以累績到下一年?1元?100元?還是10萬元?

公務員必須"依法行政",就算只有5毛,該收的就是要收,該退的就是要退,成本不是問題


Lofty_Cloud wrote:
監理所最近廣發燃料費...(恕刪)


你該繳就繳
國家該收就收
有問題嗎?


大小王子 wrote:
很合理呀,連一塊錢都要花87元退稅了,為什麼不能追5元的稅呢,之前財政部因為立委亂吵,廢除(現行綜所稅200元、地方稅100元以下免退,稅額300元以下免徵)的法令,本來好好的沒啥事的,被一堆弱智立委跟理盲的民眾搞得財政部進退失據。


說得好.

公務員依法行事 是對的

錯的是 立 法 委 員.

天 天 開 心 !

會計準則.少1元就是不對帳..
所以以後應該包含掛號費叫你..自付郵資
人之賤‧在於都希望別人誠實‧卻又沒辦法接受現實!! 你出賤嘴!!我罵賤人!!
應該給公務員拍拍手啊,依法行政是好事。

原本是 200元以下就算了,徵收不合成本,但這樣要交 201元的人會抗議,為什麼不是 201以下不用交,如果把標準移到 201, 那就換 202的抗議了,無限循環麻。

我覺得按照現在的作法,一元也要交也好,之前幾元一下不用交的作法也好,反正立法委員定下法律了,公務員按法律做到就是好事。如果樓主不喜歡這個作法,跟公務員抗議是沒用的,因為你等於要求他冒被糾舉的風險,不如去跟立委談談修改法律吧。
不管5元或1元
大家先想想一個人1元台灣有幾個人
如果9千9百99萬人每人繳1元就有9千9百99萬了
所以監理所就是連1元都要繳
何況是5元呢?

不過依民眾的看法去便利商店繳一元好像政府很摳
在繳費時可能有人會覺得好笑或是沒面子為了一元在那邊劃撥代繳收費之類的
就會有人故意買個東西湊個10元以上一起弄這樣才不會覺得怪怪的
其實大可以不用這樣做
若是我我不想喝飲料我都嘛直接到便利商店直接拿繳費單繳那1~9元
才不管別人怎麼看

但是依政府那邊的看法每人一元給他們
他們就會有收集到9千9百99萬元
所以別小看那一塊錢
也別小看5元

排骨酥1212 wrote:
強制使用電子發票為了...(恕刪)


去過公家機關就知道 那堆公文有多驚人

光是發票有啥用

發票的紙還是比較差的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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