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ucul wrote:
報警是開驗車單,再轉...(恕刪)

騎快一點,騎走,,

或停下來加個油,,

有些白木就是超無聊,,

龜出~沒注意!! wrote:
以後騎在打鳥燈前方時...(恕刪)


這個方法不錯喔~
而且要在停紅綠燈的時候~光明正大地調~

我要來在車尾裝個強力反射鏡........看這些人還敢不敢

cmcssc wrote:
我的機車,我有改HI...(恕刪)


有道德的駕駛~
惠顧路到對向來車感受~


很多根本不會顧慮對向來車的感受,
連後面跟車的也是~

有時候我還真的會想去改HID~
雙兩顆~一顆正常照地上~
一顆專門反擊@@~

(我不懂車@@)

熊弟a wrote:
我要來在車尾裝個強力...(恕刪)


車尾反射鏡喔~
這個方法也不賴喔~
還不用調後照鏡~XD~
我在國道上看過最強的是直接在後面裝兩顆越野探照燈。
會注意到是剛好看到正在閃它後方開遠燈的車。

kjhgfdsa1021 wrote:
消消氣吧
這種無聊人到處都是
完全搞不清楚這對於行車安全有多大的影響
基本上很多會把車亂改的都是這樣自私
我是有近視
對於開遠燈、HID特別敏感
這些人沒有那種後照鏡整坨都是光的感受過


通常這種傢伙騎的車根本找不到後照鏡...
當然不可能有那種後照鏡整坨都是光的感受.
完全停下來玩個手機再上路...

通常他會從後面慢慢跟上你 代表他車速是比你快的 所以你停下來之後再上路應該是不會追到他
除非刻意等你

再不然就海放人家囉

adducul wrote:
他們自然會轉到該管轄的監理所、站去。當然最好還是有照片,畢竟有圖有真相。
然後在照片上面有附註日期時間,在檢舉內容最好註明 車號、日期時間、發現地點,
有照片當證據,可以不留真名
沒照片就一定要真名、電話,會打來跟你確認
檢舉寫法範例:
===============
時間:2013/11/23 晚間6點半
地點:台中市南區國光路往大里方向行經忠明南路口
檢舉事由:
中間機車(牌號:XXX-XXX),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附件七車輛燈光與標誌 檢驗規定:改裝紫色方向燈,另外煞車時還會有爆閃燈光影響後方用路人行車安全。
截圖照片(如信件附件有清楚牌號)


看來是非常好的處理方式,路上的小白真的太多了,

請問一下,舉證的照片,要拍到什麼程度才能證明該車輛有違規改裝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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