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就事故瞬間的影像來看
樓主應該是在速限內順順騎

汽車是一般速度(跟樓主車速差不多都是50-60吧) 在右轉專用道 打燈右轉
這裡是綠燈 汽車不可能完全停住再右轉

機車是超速 煞不住 後車撞前車


Ducati_S2R wrote:
只要你是要右轉就可以...(恕刪)


謝謝你~其實這法規我本就知道,
但是那麼多人質疑車主為何不提早切至慢車道,
所以我有點confuse了!!

汽車錯+1 100%
這個路口上班時間我都會在這裡開車右轉
下橋右轉時還要注意平面車道會有直行車往大度路
有再開車的應該都會認同
汽車錯在太慢靠慢車道行駛一段距離再右轉
它快到路口才跨車道後馬上右轉
的確會熱機車騎士誤以為只是變換車道

如果平面車剛好有一推車要往大度路行駛
汽車誇到慢車道時沒法馬上右轉
勢必急煞車
倒楣的還是機車騎士



edwinforward wrote:
不不不~~我絕對沒有要硬撐的意思,
我只是來湊熱鬧,
倒是大爺您挺開心的,還喊了聲BINGO,
LOG109大大講的沒人不同意,因為在這種危險路口右轉本來就應該注意而不是直接轉。
真好玩,講了一堆什麼槽化線、不能右轉後......
最後人家說了一件沒人反對的事實後,才喊BINGO。
...(恕刪)


呵呵!

LOG109大,是把我的意思,再說清楚給不長眼大聽.

所以我才說BINGO.

算了啦!和氣生財,本來就不干我們的事.
不想再說 wrote:
這件事100%是汽車肇責.


汽車不會是 100% ,

光看地上的右轉標誌,而機車卻直行加速往前衝,

法官不會對這個狀況視而不見的。

但汽車駕駛只要有 1% 過失,

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

只是量刑的多少

所以汽車駕駛還是得去賠錢了事,求機車駕駛別去告他.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bbblee wrote:
但汽車駕駛只要有 1% 過失,

過失傷害就成立了 !...(恕刪)


哈~~看到這裡~~我笑了
台灣這條法~~都不知道是在保護人還是害人
(用人性本善的出發點去立法~~根本是犯傻~~難怪法條漏洞百出)

大家除了小心上路~~~~另外多買個保險吧!! <---整棟樓的重點
一年3~5000塊~~對錯就不用太計較~ CP超高!! (保險業務一般不會主動推薦)
一個小事件就夠你繳十年了
(特別是現在壞心的人很多..有聽過故意過來A車詐錢的)
⒈直行車有優先權,但也應該要懂得"禮讓"吧。難道直行車撞到轉彎的機車就不用理賠嗎?沒過失嗎?誰賠汽車車主的損失?

⒉汽車,大貨車,巴士或聯結車在行駛中是有死角的,這就是為何轉彎或變換車到要"轉頭"在確認,降低事故的發生!但如汽\機車騎士要硬擠,那又是誰的錯?大車的錯~~大車要賠。

⒉大多數駕駛or騎士看到有他車打方向燈都是選擇"加速",那是心態的問題吧!讓一下,很困難嗎?對在臺灣是困難的!

⒊使用方向燈很了不起嗎?對是很了不起!有多少汽車是在被按喇叭後才知道要使用方向燈,使用方向燈很"傷車"嗎?告知後方的駕駛你要轉彎很困難嗎?當然,轉彎或變換車道後,要確認將方向燈歸位,一直閃,會造成其他用路人的困擾,再說,啊開車都不看儀表板嗎?

⒋機車有使用方向燈的又有多少?難到機車轉彎是不須使用方向燈?

⒌這是下坡道沒錯,但沒限速嗎?還是沒煞車?

⒍影片的車主只能算它運氣不好!賠吧!

⒎台灣有很多道路設計不良(包括畫線,燈號,指標....),那是政府要負責的,官員每年花那麼多錢出國考察,阿是有改變或提升多少?連路都鋪不平了,還能作啥啊。我也來報考公務員,在這邊報怨,那些官員也看\聽不到!
看完大家的回覆…

果然台灣的駕照是連不識字的都會過…

看完的結論…方向燈無敵…
直行車於市區道路駕駛車輛,時速達50公哩以上(超速行駛)或闖紅燈、機車佔用汽車道行駛等行為,亦不得主張直行車之路權。

這個機車看起來是超速
應該沒辦法主張直行車的路權
只是後車撞前車而已

另外
那輛汽車右轉彎當然是要轉到橫向道路
應該沒辦法怪他轉彎幅度過大吧 不轉九十度進不了橫向道路

genius0806 wrote:
看完大家的回覆…

果然台灣的駕照是連不識字的都會過…

看完的結論…方向燈無敵...(恕刪)


看到你的回覆
大概也知道駕照考的那些沒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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