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車道解禁,還基本路權

oceanhockey wrote:
開車怎麼可能同車道超...(恕刪)

所以小黃可以,那你不行.
所以是小黃有問題,還是你有問題?

這種根本就是思考邏輯有問題才會發表這種文章.

要不也可以立法禁止機車這樣幹.

那我倒是很想看看,整排單一線道都被機車佔滿的好笑情節.

目前的交通法規設計有問題

都已經民國102年了,還在拿上個世紀的法規來規範.

就依目前的交通法來揣述.

沒有任何一條是針對『白牌機車』定義的.

是針對汽車駕駛人行為

而這個汽車駕駛人行為等同於大排氣量251cc以上機車也必需遵守.
(紅黃牌機車比照一般小客車規則)


ccqoo59400 wrote:
有本事這輩子就都不要騎摩托車阿


你可以發表你的觀點阿

這種嗆聲一點麼意義都沒有


cokecolatw wrote:
台灣屬海島型國家,地...(恕刪)


我不清楚你們那裏交通狀況是怎樣,為何會有這種需求?

但在中南部,機車大多都會行駛內側車道,而且很多人也不會兩段式左轉,已經很亂了,就不要再火上加油拉!


我要的路權是取締路邊違停的汽車,以及移除商家所設置的障礙物,而不是跑去跟汽車擠在一起!


chien_an wrote:
我不清楚你們那裏交通...(恕刪)

看的出來果然是中了中華民國的毒.

要不要待轉是要看路口與車流來設計

不是每一個鬼路口都要待轉!!

當初參考日本設計的兩次待轉, 人家也不是每一個路口這樣幹.

了解嗎?

jerry_liu426 wrote:
你可以發表你的觀點阿...(恕刪)


我想cokecolatw大還有米咖大發表的文

所要表達的觀點已經夠多了

要不要說說你認為什麼才是"對"的?



sonyrex wrote:
看的出來果然是中了中...(恕刪)


不了解,我還是比較喜歡待轉!
我發言重複了,請管理員刪除這個發言,謝謝!

chien_an wrote:
我不清楚你們那裏交通...(恕刪)


你使用外側車道,兩段式左轉

因為違停汽車跟障礙物阻礙你的行車

跟改變或是取消兩項政策有什麼關係?

習慣行駛內車道跟直接左轉的人會因此走回外車道嗎?

你的訴求應該是"加強取締外側車道的違停汽車以及障礙物"

讓你可以安全行駛於外側車道,不必與在內車道的汽機車爭道

這樣才對吧?
果不其然,看了最新說法,只是摸頭政策,有說跟沒說一樣!
就只是有公車停靠和特殊狀況才允許罷了,還有人在自爽,以為以後可以把小綿羊當汽車開咧!
兩線道直接左轉是還ok!而且也較方便些!!!
三線道的話,對機車來說風險就有點過高哩!!
個人覺得啦~
如果真要實施的話,或許機車道廢了會比較好!
至少在外車道要切內車道,比從機車道切內車道會好一些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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