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意外事故…請各位大大幫幫我…我已經不知道怎處理了…對方不聞不問

過失傷害是控告肇事者~保險公司並"不會"幫忙打官司~

我是覺得提告吧~對方這種態度 加上保險公司這種搞法~告下去比較快

而且開始審理後 對方要請律師才行~根本不需要怕保險公司~刑事案件保險公司沒資格管也不會想管

搖搖頭,過失傷害是非常小的刑事罪
如果只是擦傷,那就真的是很輕微了
你堅持要提告也可以
多半就是社會服務幾小時之類的

對方沒有棄你而逃,有留在現場處理就已經很好了
民事糾紛民事解決較好

你用刑事控告,對方不是屈服就是強烈反擊
你告贏了最嚴重也不過幾個月刑期,也不用關
折罰鍰也是給國家,跟你也沒關係

說穿了你只是要錢而已,好好跟對方談
打民事訴訟也可以

打刑事訴訟通常會讓民事訴訟停止,對方可以以刑事訴訟進行中案責未明為由停止民事訴訟
兩場官司打下來搞不好花幾年

跟對方說明不賠就提告~我五月也發生過~後來對方保險公司很阿莎力說要賠哪些保險公司會負責到底~車子也修到好~衣服褲子醫藥費都全賠了

yungsheng_us2001 wrote:
搖搖頭,過失傷害是非常小的刑事罪
如果只是擦傷,那就真的是很輕微了
你堅持要提告也可以
多半就是社會服務幾小時之類的

對方沒有棄你而逃,有留在現場處理就已經很好了
民事糾紛民事解決較好

你用刑事控告,對方不是屈服就是強烈反擊
你告贏了最嚴重也不過幾個月刑期,也不用關
折罰鍰也是給國家,跟你也沒關係

說穿了你只是要錢而已,好好跟對方談
打民事訴訟也可以

打刑事訴訟通常會讓民事訴訟停止,對方可以以刑事訴訟進行中案責未明為由停止民事訴訟
兩場官司打下來搞不好花幾年

過失傷害會有前科案底的
若有報警及確認是對方的錯,直接提告吧!!
這還挺嚴重的~
我之前的事件,錯不在我
但我違規在先
機車車主也是提告傷害
也拿到不少錢
我是覺得是保險公司在坑人
而這車主看似也太不負責任了吧!!

kei17 wrote:
跟對方說明不賠就提告...(恕刪)


你的案子,一定是對方錯的離譜,保險公司才會這麼乾脆

版主的案子,想也知道,保險公司的理賠部門覺得肇事原因不全在對方才會這樣反應
其實,看地面煞車痕跡與車輛撞擊位置與機車飛出去的力量,還有撞擊點的方位
鑑識人員可以推斷當時機車騎士有無肇事的部分責任


好記擔仔麵 wrote:
敎你一招你就說車子不...(恕刪)
'

提告吧!!橋不攏,也別吃悶虧!
過失傷害..
修車費!
醫藥費!
精神賠償!
還有修養期間無法工作的賠償!!


紅豆真的不是泥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小弟...(恕刪)


小弟最近也因車禍跟保險公司有打交道,提出一點意見讓你參考。

這個意外你是直行車,對方不管迴轉還是路邊停車開出來,基本上他是肇事主因,肇事次因要看你筆錄怎麼寫。

先假設你無肇責好了。理所當然不用賠對方,而對方有保險,理應賠償你有單據的部分如下。

必要之醫藥費,加上必要就是因為你如果後續有疤痕要去美容,保險可能不會賠,如果是你自己不顧傷口讓傷口惡化併發其他病症,可能也不會賠。這些不賠不是保險公司說的算,而是有判例了,否則保險公司不會理直氣壯的。這部分若認定是必要的,基本上是全賠。

修車費用,請注意,保險公司應負責的是把你車子修復到撞車前的樣子,當然我們不會同意裝中古零件,所以一般就是換新品零件,但賠償經折舊後的金額,如何折舊你可以去Google,不會太好就是,另外若是工資,則會全賠。大家都會覺得這樣很不合理,尤其是愛車、顧車如命的人,可是這就是現實,法律規定的,你車顧再好,也敵不過時間流逝的損失...

代步費、精神損失、無法工作損失、衣服褲子手機安全帽等可能沒有單據也難評斷的損失,因你說僅有輕微擦傷,所以不會太多,當然如果你是郭台銘又另當別論,但學生大概是賠不多的,這個項目通常是保險公司負責你這個CASE的專員有一定額度可以協調的,你也可以想說這部分剛好拿去貼機車折舊。

綜合以上,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到可以COVER全額修車費或許再多個幾千、一萬,應該還算是合理的。

鄉民很多人提到去告對方過失傷害,這就是所謂以刑逼民,用刑法可以讓對方背上前科、坐牢、罰金等的恐懼,來迫使對方提出你所想要的補償。說實在,除非對方完全沒誠意解決,否則我實在不怎麼贊同這個做法。整個社會價值觀如此的話,以後大家不小心撞傷人,就等著被人以刑逼民敲竹槓?你敢保證一輩子不會不小心撞傷人?看一些人提到裝成更重的傷勢,或用嗆的,或用騙的,或用威脅的,我只能說"這社會病了"!

況且今天對方有保險公司,聽你描述應該也是有辦出險了,保險頂多想辦法壓低理賠金額,但不會不處理,只要合理也都會賠,這就表示無法和解的主因,可能是你不願認賠機車折舊,或提出不符行情的無單據要求,而不是對方沒誠意。以這樣的狀況來說,就算你真的去告了,也不見得會拿到更多的賠償。你還要想喔,這種官司搞不好一打就一年半載的,然後保險公司的工作就是玩這些,你呢?請假開庭?請律師?還是你剛好很會打官司?搞不好對方根本不怕有前科,寧願易科罰金(不會判太重的啦),不肯多賠,你也拿他沒皮條,多花的時間精神金錢都是白搭...

我想不會有人喜歡發生車禍的,對方有保險是最好的了,既然拍過照,你自己先付錢無妨,也不要刻意找比行情價貴的修,免得偷雞不著蝕把米,等初步研判出來後,和保險公司多談幾次,或者去調解會談,金額合理能接受就速速和解,不要讓這件事一直掛在心上,才是上策。

最後假如你也有肇責,我想更是要謹慎處理,因為對方車體的損傷,也有可能向你求償部分金額的。自己的損失對方可以打折賠,對方的損失還要負擔一點,當然,你也可以主張對方車體零件要折舊後再打折賠...

車禍不是用來賺錢的,相信兩方也都不好受,雖然看起來你沒錯,但如果騎慢一點,防衛駕駛的功夫更好一點,是不是可能就不會發生了呢?該認賠的還是得認,舊的不去新的不來,能夠這樣想你會比較寬心。

有感而發想不到打了這麼多,祝你順利解決。
這種可能是自己開店做生意..或不需要再社會打滾的...
才會覺得小罪無差..罰金而已...
否則誰會想要讓自己有個前科....
即使只是一個微罪前科...光是以後要考試要面試..或要基本資料...
通常只問有或沒有前科...有..也不用解釋了..人家不會那麼有耐心去了解前科歷史...

所以為何一堆人會用以刑逼民..雖然知道都只是罰錢而已....
但就是不要有那個底阿...除非已經老了60-70歲了也沒差了...
如果才年紀輕輕當然能和解就和解...



yungsheng_us2001 wrote:
搖搖頭,過失傷害是非常小的刑事罪
如果只是擦傷,那就真的是很輕微了
你堅持要提告也可以
多半就是社會服務幾小時之類的

對方沒有棄你而逃,有留在現場處理就已經很好了
民事糾紛民事解決較好

你用刑事控告,對方不是屈服就是強烈反擊
你告贏了最嚴重也不過幾個月刑期,也不用關
折罰鍰也是給國家,跟你也沒關係

說穿了你只是要錢而已,好好跟對方談
打民事訴訟也可以

打刑事訴訟通常會讓民事訴訟停止,對方可以以刑事訴訟進行中案責未明為由停止民事訴訟
兩場官司打下來搞不好花幾年
rambo747gto wrote:
過失傷害是控告肇事者...(恕刪)


這樣的過失傷害告訴,對方何必請律師?偵查庭開完直接認罪就好了,法官酌情不會判太重的,沒那麼複雜啦。交通大隊的初步研判表就是很明確的證據了。

重點是,從提告到法官認為真的無和解空間,直至宣判、拿到錢為止,花的時間精神及金錢,這些法官不見得會要對方賠給你。

如果有網友能發表車禍被撞輕傷然後真的提告最後判決確定拿到你當初想要的賠償金額的親身經歷是最好的了。如果很少或沒有,代表大部分人可能都在嘴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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