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真的,我真的很痛恨那些轉彎不打方向燈的人,尤其是那些不是在慢車道最外側的車,誰知道你到底要直行還是要轉彎,上次就遇過一個也是這樣,從我左側超車然後急右轉,要不是緊急煞車就直接撞上去了,誰知道那個歐里桑竟然還回頭瞪我一眼!所以奉勸樓主,真的方向燈不是裝飾用的,不單會了害您也會害了其他的人~
這種情形碰到我通常是閃的開拉~畢竟到路口會放慢並且注意前車動作...可是如果樓主知道自己不好去開方向燈或是方向燈壞掉~要怎麼能夠安全的轉彎呢?樓主可以去想想~就會知道在轉彎之前除了要先打方向燈之外~行駛車道的選擇以及注意後方來車的動向~也是不可以不注意的~運氣好後面的技術不錯又有防禦駕駛的心態~也許閃的過樓主這一招~運氣不好後面的是新手或是騎快的~那要怎麼辦?希望樓主吸取經驗~日後行車平安~
現場沒有監視器 所以沒辦法證明那騎士當時是在你後方還是還有一段距離也沒辦法證明他超速雖然兩方都有錯 但依然版大你錯的比較多...沒打方向燈這事實就擺在眼前除非你找的到其他人提供行車紀錄器影片了題外話...台中市區這鳥限速...我每次騎文心路中港路都65~70不然真照這限速走還沒到下一個路口就又變紅燈了雖然我知道超速不對...但在我騎到70的時候從我身旁咻~過去的騎士還是很多啊!!!
這麼多人在答~答案也有所不同.我個人意見:1.版主你未打方向燈右轉,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沒錯.2.如果圖沒有錯,有停車格的地方應該是路肩,任何汽機車不得行駛路肩.3.後車未保持行車距離,不管車速如何,也一樣有錯.4.超車應由內側超車.我建議:1.如果大家都只有車損,沒人受傷,各退一步,各修各的.2.好好的談,不要一味的指責對方的錯誤,以免上法院誰能贏還不一定,但會先浪費鑑定費3000,還有罰單,還有漫長的時間.
主肇因就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取暖失敗.......說到底就是你侵害直行車路權,跟超車、左右車道都沒有關係怎麼最近上頭條的車禍文,都是第一當事人居多勒?我要是對方機車,馬上去驗傷再去告你一條過傷看是你想和解,還是繼續爭論誰是誰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