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Doufu wrote:我會選擇...繞過去,然後被警察開單。(真實案例分享) 我覺得要是我有行車記錄器,我會錄下當時違規停車的狀況,然後把罰單跟影片 po 到網路上讓媒體炒大。執法專挑軟柿子開刀,真不正義;但是惡法更是讓人難以忍受。
新聞都沒再看啦你們警察有說過,遇到這種狀況,要停下來等待狀況排除再走,絕對不能騎上禁行機車道....他會開罰,所以您應該....停車,不能熄火,雙腳放下.....拿起前面吊掛的50嵐紅茶拿鐵...盡情的喝.....等待前車離開.才可以離開喔除了智障到不行的交通政策還有腦殘的狗官....我也不知道該說啥
你的情況,我每天遇到…台北市中山區錦州街50號門口,早上8:40停到9:00,就是上班時間,一輛大貨車(頂好的冷凍車)停車下貨,錦州街是一線車道,它這一停,別說汔車了,連機車都被迫跨雙黃線到對向車道才能通行!打1999更行,每次都是回覆:到達現場,無違規車輛。已經通報不下百次,前幾天打完1999就在原地等,看他多快到,等了二十分鐘…(貨車已走了五分鐘), 竟收到無發現的簽訊....天呀,原來百姓申訴的事,也變成制式回答,無需到場取缔了....不信,有經過的你也可以打1999試試…
申訴無效是真的嗎? 天阿我真是老古...................我是覺得如果混在一大群機車過去, 應該很難取締吧.....現在還有在天橋上偷拍的狀況嗎? 我在台北看到好多人騎在禁行機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