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auk wrote:這位仁兄也把自由民主...(恕刪) 這我有一點想說一下,日本的確是5年以上車輛稅金會變高,但日本一輛車多少錢???一樣的車台灣多少錢??這裡就不談所得高低的問題,單車價就差很多了所以假設用日本的車價來台灣賣我想我也可以五年換一台新車。再來日本還是有很多2行程的車在路上行駛,可以看看日本的節目,重點是他們的環保如果沒記錯還是3期的,不像我們5期環保,且空氣還比日本差為什麼???真的是車的問題嗎?現行2行程的車輛我想比例應該是少很多了,所以污染上我想是還好,我想工廠排放的汙染應該比一台小機車多太多了吧!
jjauk wrote:這位仁兄也把自由民主...(恕刪) 又來一個拉扯鈴了,那些是你個人的見解與擴張解釋與我無關!如果以上是你的論點,我替你感到悲哀那我反問你,誰給這些公務員這麼大的權力解釋法律可以在未有法律依據下,以行政命令限制人民嗎?日本如何做我不知道?日本人有用行政命令禁止超過五年以上的車子上路嗎?
我家有一台125四行程的機車(四期環保),跟一台50cc的電動機車為了環保,我支持強烈取締空氣汙染,甚至重罰也OK,但前提是必須要有""法律依據""而""不是由環保局單方面的行政命令"",禁止二行程的機車行駛於桃園縣境內我贊成樓主的意見桃園縣政府要這樣玩,當然可以。請在選區立委幫忙在立法院提案、修法甚至立法通過。
版主又沒說他的車是二行程的重點在於是否有"依法行政"換個方面講如果今天這個議題是"ETC決策是否合法"我想版主就不會被砲轟了那我們國家公機關都不遵守"依法行政"了那會有多少錯失案件如果依照版主所查證顯然桃園縣政府擴大解釋甚至自行想以行政命令干涉人民之基本權利我認為確有不公當然我也不喜歡二行程的機車會冒白煙冒的比墾丁冒煙的喬還要大(加中油綠瓶的機油就不會了,真是怪)只是政府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不可以自己創造法規來當依據這樣子難怪ETC會被玩成這樣,高公局還幫忙出資電視廣告!!是考進環保局的公務人員都沒考過行政法嗎??下次會不會來個化油器機車通通要報廢,電腦噴射的機車才可以存活呢再來一次依據空汙法,大家會不會抓狂
我對政府的這項決策,滿反感的我覺得應該修法改成:不管2T或4T的機車,如果排氣驗不過的,一律沒收車牌,不准上路。直到機車修好,再驗一次排氣,如果驗過,再還你車牌。我的構想不只這樣以後驗排氣地點,都改成監理站,私人機車行的驗排氣的機器一律沒收。這樣以後驗排氣,機車行不就不會給你作弊了嗎?這樣不是更環保,又不會引發民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