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食古不化的員警(更新感想)

只想說xx人看不懂字不講道理, 不意外!
果然看不懂反諷法~ 真的沒救了~ 以後由你自已訂規則吧~

食古不化的是這些刁民~


mimihalo wrote:
你回去重考駕照好不好,連高快速的禁止標示放在入口都不知道

都幫你點出來還在說瞎話,順便去看個眼科吧
題外話,我是高雄人,過去五年在台北工作
最近回到高雄,發現高雄人似乎不太在意交通規則,
紅燈右轉,逆向,闖紅燈,不待轉,不戴安全帽...
我不是說台北人都不違規,
但是北高的差別真的很明顯...
還有飆車族也一直存在,超過十年了

yoshifumi wrote:
機車=腳踏車,甚至還不如...(恕刪)


亂講
明明是無敵
前面有人將道路交通安全規則po上來給開版大看了
我想寫的很清楚明白
如果現場有警員指揮交通時
以交通指揮人員為準

那位員警沒開紅單
開版的你賺到了
不然如果開了這張紅單給你
你恐怕就不會只用食古不化來形容這位認真執勤的警員了
是這個路口、這個方向嗎?



如果是,有明確的『機車兩段式左轉標示』......

另外,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49條第三款規定: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
所以,已經很明確的劃分出快、慢車道。

再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規定: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
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
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
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但建國路只有(內側)快車道及慢車道的劃分,白牌的機車好像就只能走慢車道了。

真的,看不出來差佬那邊食古不化!但某人的老婆到是說出了真相......


呃.....突然發現我認真了........
想不到高雄的紅綠灯是照明用
連交通警察的指揮也是好看的
取暖失敗~~~

15151515~
的確是要以交通景為主!!之前新聞不是有報一則交警指揮車主闖紅燈而不罰款嗎!!(前題相片要有交警本尊)

上帝羔羊 wrote:
題外話,我是高雄人,過去五年在台北工作
最近回到高雄,發現高雄人似乎不太在意交通規則,
紅燈右轉,逆向,闖紅燈,不待轉,不戴安全帽...
我不是說台北人都不違規,


我是台北人,日前曾在高雄遊玩兩天,有租機車。

當然啦,不論台北高雄,遵守交通規則的人還是佔多數;而其中少數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北高兩地讓我感到很大的差異。

在台北,我見到的機車違規情況,多半是超速、行駛禁行機車的快車道這兩樣,而且絕大多數行駛快車道的騎士,都會盡可能快點切回慢車道去。其他的,則非常少見。

在高雄,大家都很遵守速限;但是基本上除了超速之外的違規,我都看到不只三次...

以上都是題外話(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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