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直行機車撞上對向左轉汽車

沒報警 現在各說各的 超速 眼睛是超速照相機 如果是 那政府應該請他去上班 .....當下沒報警都各自離開 後面再"灰" 無異議了

安全一點 驗傷單 車輛維修 估價單..... 去開一開
對方說 6千 就六千 吃人歐 車禍比率去陪的
bZIP
傻孩子 你受傷就贏啦
直接告他傷害他馬上就要準備個幾萬塊跟你和解的
車子那個互賠都沒多少啦...
你都沒受傷嗎?
如果有受傷...即使只有小傷口.到交通隊那邊.說當初車禍.對方說要私下合解.結果不願付責.你有傷.請警方協助.如果你堅持告他他最少10萬的罰金.還有.路口監視器是有時間限制的.不是你要調就有的.

如果你沒傷.你要麻煩就告來告去.不想麻煩就好言勸他.跟他說雙方是小錢.各付各的.如果要來算.你問過了.他責任是百分百.他要全賠.
跟你一樣的案例

還有.超速是要科學證據的.不過你自己一直說.怪不得別人

騎車要小心點.尤其是路口.贏了又如何.燒來花才拿的到不是悲劇嗎?
既然沒有報警 你修理車子的金額又比較少的情況
我覺得就不要理它了
等它去派出所報案
因為既然警察沒有去 就沒有現場圖跟相關的紀錄
到時後道路交通鑑定委員會也無從鑑定
自然就沒有辦法釐清發生的原委 也就沒有責任的問題
除非它提的出當天的監視器畫面
再來現在台灣已經變成絕對路權的國家
9成9直行車大都對 轉彎車大多錯
所以她才要你不要找警察
不然以開計程車的個性在確定對的情況下
怎麼可能不找警察來
因為它們常跑車 對於車禍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所以我覺得就等警察約你再說吧
不過你要記得 你修車的相關收據要收好 或是看醫生的單據都要收好
至少要放半年 因為一般的車禍都是過失論 告訴乃論的提告期是六個月
車禍之後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報警!
無論如何都是報警!~不管誰對誰錯,保障雙方立場~
這樣保險也才有依據可以理陪阿~~

請教先進如果事後補報警這樣也成立嗎?
車禍後還是報警有個紀錄比較好
說不用是因為他怕.說不定還有喝罐啤酒勒

o_Od wrote:
事發路段是十字路口,...(恕刪)

很明顯 你是被嚇大的
他主張說他已經先入彎了 這就是代表他不想賠你 你要賠他
你接受他的主張的話 和解 才可以不叫警察

如果你不接受他的說法 那就叫警察來處理 雙方各執一詞
超速 要有測速照片 要看煞車痕 沒有的話無法舉證你超速

你才應該主張 他轉彎車應禮讓你直行車 轉彎車硬切害你反應不及才撞上 要他全賠才對

總之 你當下沒叫警察 =繳械投降 全輸
至於警察怎麼處理 法官怎麼判 那是另外一回事
你當下應該報警的!!
我弟也發生過同樣的狀況,只不過我弟是開車的那位!!
對方是一位阿伯,超速撞上我弟的車,阿伯手斷掉!!
交警裁決出來得結果是我弟違規!!

那時候來處理的交警說,無論如何,轉彎車務必要禮讓直行車!!

純經驗分享!!
當下沒報警叫警察來量,事後說啥都沒用了,現在狀況乖乖賠她或去問交通警察看怎樣解決。
補充,轉彎要先讓直行七成錯是轉彎三成是直行。
因為我媽當時再黃色虛線上並打方向燈要轉入公司上班,對向車也慢慢停止,因為前面幾公尺處紅燈了,車停住可能也擋住我媽看不到機車到來車,就這樣要轉進去就一台車碰了出來,還好她車速不快,我媽也沒衝出去,剛起步而已,就這樣請警察來量。結果賠對方精神賠償一萬塊,和對方修車費扣掉我媽剩餘的。因為七成轉彎者錯,三成直行者。這是調解委員看交通事故裁定書啥的裁決。就這樣和解了。

計乘車很多都是這樣 , 你當下沒報警真的是錯大了

找好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 玩死他吧

記得去驗傷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1)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