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者-對方未依右轉打方向燈導致碰撞車禍

這個撞擊點很明顯對樓主不利 撞到車尾判決結果通常都是未保持安全距離

此外安全距離換算公式 小型車應與前車至少保持「速度除以2」的距離(單位為公尺)

樓主時速每小時20公里 安全距離至少要10公尺


假設對方是甲車 您是乙車

如果乙車是騎在甲車後方 因為甲車減速(為了轉彎)而撞到甲車
主要過失應是乙車未保持安全距離



建議處理方式是主動聯絡對方 並請保險公司出來調解賠償問題會比較妥當

a60177520 wrote:
因為我的車是2個月的新車
買車時有送13萬好險(車對車碰撞險2萬、失竊險3萬、火險3萬、第三責任險(財損)5萬)
今天是他未打方向燈右轉害我撞上 事發地點也沒有監視器 警察也無法幫我第一時間判別
那今天因為他強詞奪理 強辯他自己有打方向燈
請問這樣會不會導致我自己要賠對方修車錢?
然後又要摸摸鼻子修好自己的車

請問有什麼方法可以告訴他人辨別自己是無辜的 然後被判免責呢?...(恕刪)



如果撞上側面你還有話說,但正後面的話,這個初判對你不利。
有保險那還好啦。應該不用你自己出錢吧。


這麼多錢都花了,怎不買個行車紀錄器呀.



你撞到他後面(你)輸

你撞到他側面(他)輸
加速瞬間~眼前凝結不動的感覺
這就關係到你有沒有辦法舉證對方錯誤!
如果沒有辦法舉證,依據法官的自由心證,你的疏失佔有很大的比例!
樓主息怒!

很多車主發生事故,往往都會說謊--往自己對的方向去說..

人之常情! (這種人罪業自己擔.在這就不討論).

不用去爭辯這種誰說謊誰唬爛!

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誰都可以說!

你說:他倒車撞到你也不為過..
自己說自己保持2公尺


看來前方車主可以拿這篇來當證據了


歹勢的問一下,怎們每個生車禍的人都會說,我才開(騎)20???

真的建議機車不要緊黏在車子周圍,有死角不說(駕駛人看不到你),碰到緊急狀況像這樣,很容易撞上去
a60177520 wrote:
哦 我忘記補充了...(恕刪)


這位大大~不是說時速20 公里
就表示安全距離 兩公尺就夠~
那個是參考值不是絕對值~
因為每個人反應不同~同樣的時速下
有人1m 就剎的住~有人就要5m才可以剎的住~

所以囉這個案例 就是明顯大大的安全距離不夠~
所謂的安全距離就是前車不管因為啥事情~緊急煞車~
您還是會剎的住不會撞上去~這個距離才是所謂的安全距離

試問~今天改成是前車突然緊急煞車~請問大大您確定您這個距離~剎的住??
不會撞上去??
我想應該還是煞不住一樣會撞上去吧?

那這樣子您要怎麼說您有保持安全距離呢?



會依肇事比例下去分的
前車沒打方向燈是一個理由
但原po 的肇事比例會比較高 請做好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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