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tobox wrote:我晚上下班都12點將....我都偷偷騎快車道.....(恕刪) 更正一下,正確說法應該是"偷偷騎"禁行機車車道"。法律未規定機車不得行駛快車道,除非地上劃設"禁行機車"或有"內側*車道禁行機車"的標誌。
josew wrote:...(恕刪) 要討論其他的可以,不過就事論事,這邊比較的就這邊比較,否則看起來只是憑空冒出,而毫無頭緒及理論。JPACER wrote:恩 九成是有些太多,...(恕刪) 所以若我在過深夜十二點的凌晨,上路拍到汽車未佔用機車停等區,該如何?若是說只會嘴上說說,誇大其詞,那還真的只是來嘴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