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如果從你左後方撞你或者你撞上他車腹 那就只好報警 拿驗傷單 調監視器 索賠了!!千萬不要簽什麼和解書 他的責任一定大過你基本上在遵守交通規則的情況下 肇事責任 汽車>機車>行人如果是我 除了機車的賠償費 我還要拿外套的賠償!!!
艾里瓦格 wrote:我本身車速50以下然後 那時候他是完全靜止於汽車道我騎機車道直行難不成要停下來等他過?!= =我已經接近並行了耶.....(恕刪) 這個車速..會撞成這樣子,說真的..我不太相信..而且不是對撞是擦撞..蠻懷疑的.
湖濱一號 wrote:這個車速..會撞成這...(恕刪) 不瞞大家說在新莊 中原路跟中平路交叉路口我速度真的不快= =是因為我的車倒在地上往右前滑行然後那邊有人行道高低差短距離直接撞上人行道所以是車頭直接承受大部分的力量應該也看的出來反而燈具那沒什麼壞
和解書當然不能簽誰對誰錯都還不知道在台灣,受傷萬歲錯的都可以變成對的了先把驗傷單開出來對方不賠你的車子也沒關係就告對方傷害就好了如果傷勢不是太嚴重起碼讓對方把修車費用還有醫療費用賠給你至於什麼其他工作損失,如果沒有的話就不要凹人家
iwleea wrote:車禍一般都是機車占便...(恕刪) 其實以樓主的社會經驗和行車經驗要私下談應該會吃虧但以我的經驗告訴你不管責任在誰他最後都要賠你 而你不用賠他但我想你也不知道怎麼談所以一定要求助保險公司!我們網友怎麼幫你隔空抓藥也抓不到的不用妄想我們網友這些判斷會對你談判有幫助然後也要請長輩出面 怕對方會欺負小孩就當是個經驗囉以後遇到的機會還多呢
光是對方有保險卻不請保險公司出面, 這人可能心知肚明自己可能理虧較多. 想要私了省點小錢正常情況下都會請保險公司出面, 省得自己花費時間去和解.責任歸屬還是由交通部來判, 誰對誰錯該賠就要賠, 對方保險是繳好玩的??就等交通部釐清後責任歸屬後再來談(我記得要兩個月吧), 看對方有沒有辦法忍受車子遲遲不去維修, 對方忍不住就會請保險公司代為處理. 那一切都公事公辦. 互相不理虧
建議發生車禍第一時間先找警察,就算要和解請警察寫和解書,事後比較不會有爭議。騎機車還是保個保險,你沒有保險要花時間和對方求償,對方有保險求償容易,對方沒有保險最差要上法院求償,如果對方脫產你一毛也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