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交通工具不管是幾年份的,一律要符合現在的環保法規。
或者至少要當期再減掉1期的環保法規。
譬如現在是五期環保法規,
那不管年份的機車、汽車、大貨車,不管四行程二行程汽油柴油,
排放一律要符合至少四期以上的環保法規才行。
這樣我覺得最公平,對空氣也最好,
不是只有禁止二行程,而是以實際驗出來的廢氣多寡來禁止。
其實這樣一來二行程也幾乎過不了了,也等同於禁止二行程機車。
但是這樣有個很大的困難點:執法困難。
就算立再好的法,難以執法的話,就等於沒效果。
所以政府從最容易執法的「禁止二行程機車」來做起,也是可以理解。
不過我希望最好連年份也一起算進去,而且遍及汽機車大小車,
譬如說只要出廠超過15年以上的機動車輛,一律廢止牌照禁止上路,
15年以上的車輛,你保養的再好,排出來的廢氣也肯定不好。
重申,理想狀態下當然是以每台車輛排出的廢氣為準,
因為不是只有二行程的會排廢氣,四行程的不好好保養,照樣排毒氣。
但是一台一台路邊欄查檢驗嘛?執法有困難,
所以用退而求其次的方法,以先禁止二行程開始做起,雖不是很同意但也可以接受,
畢竟以「平均會排放毒氣的比率」數目來說,二行程真的是比率比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