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太懂這張罰單,表示那一段調撥車道只能通行汽車?如果是警察指揮走的,應該不受法條限制吧?有時候會走調撥車道,像在竹科或中科,但從沒注意車種的限制,因為大家都這樣騎,路口也都有人指揮。看文章的第一印象是,那法官應該是四輪族...
非常值得推樓主的行為99本身就是霸王條款 以前是這樣,但現在新北和一些地方都已經解開內側禁行...如果單解釋99 那不就和新北互相牴觸~所以本身就已經是陋規,沒有依照現行狀況下去修改 還拿來用這條開罰 根本就是行政人員怠惰有問題真要這樣 應該就直接拿調撥車道禁行機車 列一條才對 這樣樓主輸的就沒話說...
TaipeiKing wrote:我一直強調我的終極目...(恕刪) 其實我覺得證明不了司法欺壓,因為法院只是依法審判,我這個旁人也支持法院的判決!至於判決書我覺得也跟修法無關,但是,衷心覺得樓主倒楣,員警特別取締您這項違規實在...路上一堆違規臨停,並排的有確實取締嗎?
jason 567 wrote:連議員都要警察加強...(恕刪) 此一時彼一時~幾年前 機車走內側禁行都是"擅闖"阿 呵呵..也很容易和汽車相撞喔 可以這樣寫..實際上內側用久了 只要插進去開車的就會說好危險但現在混流也和中外線差不多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