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急需大家提供四線道但僅最內側有禁行機車的路段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南門市場前增加到十五個字才能上傳..




TaipeiKing wrote:
小弟有一起'機車違...(恕刪)

大呆群 wrote:
照片上很明顯是調撥車...(恕刪)


這樣狀況取締警察也太OX了吧....
看不太懂這張罰單,表示那一段調撥車道只能通行汽車?如果是警察指揮走的,應該不受法條限制吧?有時候會走調撥車道,像在竹科或中科,但從沒注意車種的限制,因為大家都這樣騎,路口也都有人指揮。
看文章的第一印象是,那法官應該是四輪族...
非常值得推樓主的行為

99本身就是霸王條款 以前是這樣,但現在新北和一些地方都已經解開內側禁行...
如果單解釋99 那不就和新北互相牴觸~

所以本身就已經是陋規,沒有依照現行狀況下去修改 還拿來用這條開罰 根本就是行政人員怠惰有問題
真要這樣 應該就直接拿調撥車道禁行機車 列一條才對 這樣樓主輸的就沒話說...
樓主訴求的圖片在被開罰單的前一個路段就有了


按這裡檢視網頁

連議員都要警察加強取締機車違規行駛調撥車道了。

還爭取什麼權益?

硬凹而已啦。
TaipeiKing wrote:
我一直強調我的終極目...(恕刪)



其實我覺得證明不了司法欺壓,
因為法院只是依法審判,
我這個旁人也支持法院的判決!

至於判決書我覺得也跟修法無關,
但是,衷心覺得樓主倒楣,
員警特別取締您這項違規實在...

路上一堆違規臨停,並排的有確實取締嗎?
jason 567 wrote:
按這裡檢視網頁 連議...(恕刪)



樓主知道該找哪位民代了!
我想問, 這是 調撥車道 還是 逆向行駛 ?

jason 567 wrote:
連議員都要警察加強...(恕刪)

此一時彼一時~
幾年前 機車走內側禁行都是"擅闖"阿 呵呵..
也很容易和汽車相撞喔 可以這樣寫..

實際上內側用久了 只要插進去開車的就會說好危險
但現在混流也和中外線差不多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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