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yopiyo765 wrote:
我認為樓主是騎一般重型機車(白牌)被抓到的,不是輕型機車(綠牌)。
因為法規有「擁有汽車駕照得以行駛輕型機車」,
樓主被抓後,被開了無照駕駛,
就擅自認為他違規事項應該是「持有綠牌駕照但騎白牌」,
也就是越級駕駛,這樣罰的比「無照駕駛」要輕。
但法規寫的非常清楚,越級駕駛是「持有」輕型駕照卻去騎重型,
樓主並無「持有」。
因為樓主搞錯最根本的一點就是:
「有汽車駕照可以騎綠牌,不等於持有綠牌駕照。」
Piyopiyo 大大闡明得很清楚,對於法規文字的意義,有嚴謹的說明,
讓我們一般人也能明瞭。
要好奇冒昧請教,
因為以前經濟較不發達年代,
許多人是先考輕型機車駕照,再考普通重型機車駕照,再考自小客自小貨駕照,
隨著工作收入增加或需求變遷,考到這三張駕照,往往經過十多年,甚至二十多年。
現在人很難想像,但許多人的父親輩、爺爺輩,就是這樣循序漸進。
以前考 50 cc 以下輕機車,只需筆試,不用路考。
當你先有汽車駕照 (筆試 + 路考),想要再去考輕型機車駕照 (純筆試),
國家行政機關免除參加筆試的程序,
直接認定你有駕駛輕型機車的資格。
當然,純法理,要有輕型機車駕照,才具備有駕駛輕型機車的資格。
那此時,因先有汽車駕照,而無輕型機車駕照,
國家行政機關免除參加輕型機車駕照筆試的程序義務,
直接認定你有駕駛輕型機車的資格。
這個資格 ?
是無照駕駛,例外讓你騎輕型機車 ?
還是,
賦予等同具有輕型機車駕照的同等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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