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hung wrote:
這樣不公平的,用四...(恕刪)
好吧,既然你堅持,那就支持吧。但二行程這最不符合「最低」標準的優先廢掉。
wenhero wrote:
矛盾點;要潤滑又要燃燒,事實上做不到,熊與魚難以兼得。
二行程壓縮比不高,如何可以利用高壓縮的高溫氣化機油。
2T機油是設計潤滑,如果它如果是設計參與燃燒的,何必使用一元觸媒轉換器呢?
回答你;"2T機油是設計參與燃燒的"告訴你是錯的。
wenhero wrote:
如何加強取締,警察沒設備。
每次定點取締,要花至少兩樣人力,一是環保署,二是警察。
加強取締意思又要加購檢驗設備。
取締時間AM8:00-PM5:00。其餘時間?需要加班。
以上是要錢的,人民會同意加稅嗎?
五年七 班 wrote:
沒人說2T機油要燒乾淨,你一直強調要燒完再排出去,根本4T也辦不到
還講的4T吃機油好像沒事一樣
我沒有錯,2T機油跟4T機油確實不一樣,這是真理
不必講這麼複雜
沒去定期驗車的車子,電腦就有資料了
有了名單資料要怎麼法辦就只剩法律面問題
哪需要什麼增加人力,還加稅嘞,應該是罰一罰反而增加稅收吧
根本是執法不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