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Jemshon wrote:
還不明白你樓上的重點...(恕刪)


他寫的夠粗魯,夠直接了,當然明白.

誰不知道要小心,對於危險能避就避.

但他這樣寫,好像就是誰車大,誰就贏.

何況這兒討論的,是已經發生後的法律問題.

今天可能是汽車撞機車,也可能是汽車撞汽車,甚至是汽車撞卡車.

如果是後兩者,看看到時候誰吃虧.

發這種回文的人才真是浪費糧食.
機車的錯比較大

很多人說汽車要先行駛在最外側車道後才能右轉,不過橋上的最外側是機車優先道禁行汽車,

所以汽車無法先切到最外側,等到快下橋時才變成右轉道,此時汽車已經準備切到右轉道,

可是還有3、4台機車並行,汽車只能慢慢變換車道,等到機車通過後也到了右轉路口的盡頭,

此時被撞的機車出現,汽車車主可能也沒發現又出現一部機車,所以就撞上去了...

bryant966 wrote:
可是還有3、4台機車並行,汽車只能慢慢變換車道,等到機車通過後也到了右轉路口的盡頭,

此時被撞的機車出現,汽車車主可能也沒發現又出現一部機車,所以就撞上去了...(恕刪)


看法一致..
除有3、4台機車並行 稍靠外側外 還有"疾"駛而過的機車..還有與該汽車一直保持距離的行車記錄攝影機車!!

我覺得 汽車駕駛開車已經算非常小心在開了..反到是機車駕駛自己都沒在看前車方向燈號 在十字路口也沒減速.看煞車煞到冒白煙就知道速度有多快..!!

山中無老虎只見剩猴子高來高去的耍猴戲
第一 那台車很早就打方向燈但是看一下路~一開始是整條白線 不是間格白線 (所以才很慢才能切到最外側)
第二 直行車路權比較大?這一看~要告汽車那台摩托車會被告到死~直行車從後方撞上去~這是未保持安全距離的追撞~大車撞小車 道德賠償醫藥費 OK! 但是 要談到路權問題~這樣的車禍擦撞痕跡 根本就是後方追撞,警察是依照被撞擊軌跡 去判斷的~
車頭撞車尾~不用看都是後方的錯~前面的車錯在哪?
現在路權很大沒錯~但是那台摩托車 只能怪自己太心急 這一撞 賠了夫人又折兵~路權對他也沒用了

樓上三位可以翻翻前面至少10樓的討論.

相信會有幫助.
這種機車騎士
騎車不看前方車都打右轉燈 還要從右邊鑽
真的是趕著投胎

台灣太多這種白目的機車騎士了
都是一群不定時炸彈
機車騎士應該是判斷錯誤,汽車靠右是在變換車道,他也跟著靠右而已~
這種下橋路口應該規定想要下橋右轉的汽車提前行駛慢車道才對~
這樣類似的我在美國遇過~判決為~雙方都有錯誤
對方也認為自己有錯~還打電話來騷擾~叫我說因為我沒注意(後來管他去死)
就一五一實說出來~倒車時已經很慢了~但是對方看到我倒車~還是硬要經過
所以判決雙方保費增加XD
汽車以為打了方向燈就可以轉,

而機車騎太快, 如果閃車可能 梨田,

機車撞上前還剎車冒煙...

哎! 十次車禍九次快, 路口前要減速...

別吵了 wrote:
汽車以為打了方向燈就...(恕刪)


其實應該是台灣的人都不會讓

你在台北切方向燈就知道

你不惡覇一點切過去,你一輩子換不了車道

因為後面的車不會讓你的,他會硬開,就是不讓你切

對,就是這麼惡劣

原po的影片中的汽車算好的,大多數我在切換車道時,連三台車都不讓我的話

我就準備硬切了,通常大家就會讓了,因為你只要抱著就算被A到也要切換車道的心

大家就怕你了

台北啊,台北
http://senmingkao.blogspot.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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