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駕行政部門的各項調查
真是見識到了
postman wrote:
區區一個黨祕書長,就...(恕刪)

modenalin wrote:
吸煙的人怎麼不去想想不得不吸他二手煙的人的感受....(恕刪)
★~Bingyu Ye~☆ wrote:
憲法的確保障每個人的自由,不允許一定程度以上的侵犯他人的自由,請注意是“有限度的”,這個限度是依人不同,也不一樣的!
這就像上面有大大提到,臭豆腐的問題!喜歡者恆喜歡,不愛者恆不愛...那下次要不要立個法,禁止販售有味道的商品?(香水太香也一樣很不舒服啊!)
因為那原本就是違法行為,請上面有回文的大大先弄清楚一件事情,那就是“抽煙並不違法”,因此用違法行為來說嘴,一開始的想法就是錯的!(並不是您不愛的、或是不做的事情=違法行為)
且騎車抽菸,前文我也說過了,難道每個人騎車都會去貼著旁車走,而不用保持安全車距?(那不就根本就是違反交通規則了?)
在那麼寬敞的馬路(雙向各一車道就好)上,除非遇到塞車或是停紅綠燈的時候有人抽菸以外,請問那些回應頗為激烈的大大們,先回答我個問題,那就是“在路上騎車,聞到菸味的機率是多少”?
個人以為,騎車在馬路上聞到菸味的機率遠低於被翹管噴臉的機率!
而且相比之下,被前車煙灰彈到的機率,也遠比被前車的二手煙噴到的機率更大!
所以到底是以什麼為基準,為什麼而反對?是為了反對騎車不能抽菸,還是看到抽菸這行為就討厭而反對?或是其他原因,而去反對能吸到的狀況非常小的情況,說真的,很難理解會妨礙到誰的健康?(不相信,可以親身去道路上做實際測試)
若要說禁止塞車或是等紅綠燈等靜止狀態下抽菸,這種情況或許還比較合理!
再說到啥米吃青菜的東西,的確沒人能逼迫你,那如果照這樣說的話...似乎呼吸也是人類個體本身可以控制的事情!
然而現在人都敢怒不敢言,都一定要用最爛的方式,也就是用最被動的法律條例去進行限制,這不是很奇怪嗎!?
再來,偶爾吸到一兩口的問題,個人也不過是對特定說吸二手菸會致癌的這個說法,提出的一個假設性問題,看到這樣就會火大...真不知道有啥好火大的?(個人可沒說偶爾吸一兩口無所謂或怎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