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斷」?「誰用的」,不是你用的後照鏡?「用」可不能亂「用」 哈哈... 本來對樓主還滿懷同情的,不過從頭到尾看到不少錯誤的動詞, 逐漸同情心被笑意取代掉.以下是常見的錯誤動詞用法:1. 小明, 你大好了沒? 我快小出來了. (比大還是比小?)2. 許來發, 你牆壁油漆油好了沒? 等一下丁議員就要來視查了. (許來發賣什麼油?)3. 金大風, 請你將那些偷拍的照片 e 給我. (他不是只會 A 嗎?)
certy wrote:回來牽車的時候...赫然發現後照鏡被偷了...我的又不是改裝...就一般原廠型....(恕刪) 可能是因為某甲後照鏡壞了,跟機車行說 中古可以用就好了然後老闆就拿板手去外面調貨了...某樓不是 後照鏡在材料行找到
我也遇過會折斷別人後照鏡的garbage。我完全沒碰到對方的車,去牽車時發現對方離開了,我後照鏡也被對方折斷了。調監視器,報警+1!不要給這種garbage逍遙法外的機會,故意毀損,刑法第354條,不用指明犯人。警察要吃案可能會跟你說你沒有指明對象不能報案,請回他,那要你警察何用,只有親屬竊盜等才需指明犯人。
一年前停在 某某遊藝場前面....(有事情緊急所以只好停在那裏....)只停一個晚上我的KOSO照後鏡... 被拔去一個另一個還是被凹彎了...(可能拔不下來)那我該找誰賠.........只能自認倒楣 (沒監視器...)
看到現在總覺得滿奇怪的,只要設身處地想一下就知道車子被人破壞一定是不爽的,怎麼好像還有人說風涼話,覺得那個只是小東西,被用壞也沒關係,就好像社會有些人常會"借"別人車上的一些小零件,想說反正只是小東西,又不算什麼 (比如會被警察抓的安全帽或後照鏡)。假如今天換個場景,發文者去調監視器結果發現是有飆車族因為好玩拿球棒把後照鏡敲斷,明明是一樣的東西我想這篇討論的方向又會不同了,記住勿以惡小而為之。
我停車都是使用中柱, 因為我怕會被推倒 所以都用中柱停車.我停的位置也有停了一排車 , 我只是停在中間其中一個位置.而且我是右邊鏡子斷了, 不是左邊照理說我停中柱在鎖住龍頭, 因該是右邊龍頭比較高, 左邊比較低.我不理解的是為什麼是右邊斷了, 如果是左邊鏡子斷了因該是牽車被撞斷可是右邊斷因該是人為了, 因為不太可能隔壁龍頭有高過我右邊的鏡子所以我覺得是故意或是惡作劇無聊我想請問有經驗的大大我問過里長 那邊有監視器 而且里長也叫我去某間派出所報案我一定要報案才可以看監視器?如果監視器看到後破壞我車子的人, 我接下來可以做什麼動作?問過法律的朋友,也說只能要他賠償維修費,可是我真的不差那幾百維修費, 只是不爽他的公德心. 造成別人的不便.有人有類似經驗嗎 警察會不會不理 找到對方我能做什麼動作感謝針對我問題回答得大大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