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6ck6u4 wrote:
你這就是標準信口開河...(恕刪)
如前面有人提的,僅是收集資訊,至於資訊是否有用,我們這邊會自行判斷。當然走到最後,還是要看如果真提告的話,產生的花費是否值得,如果即使提告也沒什麼贏面,才能評估就算對方要獅子大開口的話,我們的停損點該設在多少
直接走法律諮詢,那個費用一小時可能要數千元,所以要走這一步,我覺得也要等官司打定了才走...
"手推車(或三輪車~~這兩項差異醬大,不懂為何樓主交代不清楚"
這一點我也想,不過我的印象只有看車尾,車頭不記得,不過如果是三輪車應該會對車頭有印象,所以我想當手推車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