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honen wrote:不過你沒有受傷,沒有過失傷害的刑事責任綁住對方對方如果不賠,你真的要打民事官司嗎? 律師費可能還比修車費貴告贏能不能拿到錢還一回事,如果對方沒有資產跟工作 請教一下當大家在A(對方)擦撞B(自己)之後導致B倒車受傷 皮肉傷而已車子經鑑定後部份損壞大家怎麼談賠償?是只要求車子維修和掛號的醫葯費嗎?會不會加什麼精神賠償、受傷期間無法工作之工資...有的沒的
卜龍貢 wrote:請教一下當大家在A(...(恕刪) 基本上除了基本的車輛維修+醫藥費,如果真的受傷程度有影響到工作的話,那當然是要多少求償薪資的===========北宜上太多小碰友剛拿到駕照就在囂胚了(謎:你不也是才拿到沒幾個月騎車還是順順騎別愛耍帥的好樓主人車早日康復啊
LagucY wrote:這是我應該做的啦不過...(恕刪) 我決定賞他個教訓,他現在開始皮起來了~開始推託...說什麼當時只有看到換檔桿歪掉,還有一點擦傷而已...還說他有很多同學在現場...問題是他同學是來看熱鬧的!都馬在旁邊聊天而已...還有一個死小鬼還在同一個彎反覆壓車摩火花,也不怕地上的碎片,跟地上的汽油漬...真是貴人多忘事啊~我跟他說:我會給車行看過再說,當時也很阿莎力啊...怎麼現在哭著說沒錢惹~如果調解委員會沒下落...我就會拿驗傷單準備提過失傷害告訴...他不賠沒關係...給他永遠留個前科,我心裡也平衡...
卜龍貢 wrote:大家怎麼談賠償?是只要求車子維修和掛號的醫葯費嗎?會不會加什麼精神賠償、受傷期間無法工作之工資...有的沒的 車子維修跟醫藥費比較沒有問題,這都有單據的無法工作之工資,或者營業損失(如果撞到的是計程車),應該也可以求償不過精神賠償就沒這回事了有人會說這樣子被撞的人不是很吃虧?沒錯,這就是為什麼車子上路,除了不要撞人之外,也要讓自己不要被撞只要一發生車禍,很麻煩的
williamno2 wrote:我決定賞他個教訓,他...如果調解委員會沒下落...我就會拿驗傷單準備提過失傷害告訴... 第 284 條 (過失傷害罪) 何謂過失:應注意、能注意而不能注意或未注意。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因過失傷害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六月以下的有期徒刑,通常是可以易科罰金建議還有一招,直接發文給對方學生學校,用學校的壓力來逼學生和解通常校規會有一條,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可以處以退學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