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時如何安全搭載幼童

走路?
我小時候念台北市長安國小,就是每天走路啊~
別說走十分鐘,走二十分鐘去課後輔導,之後再走半小時回家都有~

重點是二十幾年前的台北市,車沒那麼多、機車也沒那麼多
大家都會禮讓行人,偶爾還可以看到騎腳踏車賣包子饅頭的老芋仔杯杯

學校附近沒有網咖、遊藝場,最慘也只有電動間(麗華行)、雜貨店
那時候還沒有未滿十八宵禁,但晚上真的沒有飆車族在街道上嫌晃
我們家附近就是六條通、林森北,白天也沒有凶神惡煞在門口燒金紙
(現在中午過後就開門營業了)

或許有幾件綁架案.......但新聞不會每天轟炸式的報導~

小朋友只能用公用電話打回家....
但口袋的零錢,不用擔心會被同學搶走~




現在小朋友放學不去接?

那就多燒點香祈求這六年不會出什麼意外吧!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現在景氣這麼好,買台3000CC的小車,安全又環保,要走向進步國家啦
以上純屬開玩笑~

不違法就只能花錢銷災了,不是嗎~
甜蜜的負擔,該花還是要花~

Devilpo2010 wrote:
嚴格來說, cc數不...(恕刪)

50以上就可以載人了啦~
你難不成把考照規定裡的普通重型機車當成250CC以上吧

重型機器腳踏車分級如下:
1.普通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50立方公分且在250立方公分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5馬力且在40馬力(HP)以下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
(1)汽缸總排氣量逾250立方公分以上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2)電動機器腳踏車之馬達及控制器最大輸出馬力逾40馬力(HP)以上之二輪機器腳踏車。

回到樓主的問題
機車不管如何改裝(更別說台灣殘缺不全的改裝相關法規)
載幼兒都是不合法的 買台便宜的二手代步車最快
基本上只要你是用機車載~不管弄的再安全還是會被警察開單
除非改成你載一個~你老公載一個


我想到的唯一方法是這個,機車或腳踏車去裝拖車。(是否合乎法規,不清楚)


不過在尖峰時間,有載小孩的機車或腳踏車都裝了這個的話,

我想應該塞爆了,沒有車動談的了。
請政府規定,要生小孩請先購買汽車,或者,請警察大人提供接送服務囉!!!

那種人本單位所提的政策,就只是在為財團鋪路啦!!

joek520 wrote:
對不起喔,定義至少有兩種,自行車,腳踏車。何況有規定不能載人嗎?
...(恕刪)


哪來的兩種?你自己定義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 122 條
(慢車裝載)
慢車之裝載,應依左列規定: 
一 兩輪腳踏車不得附載坐人,載物高度不得超過駕駛人肩部,重量不得
  超過二○公斤,長度不得伸出前岔,並不得伸出車後一公尺,寬度不
  得超過車把手。


joek520 wrote:
就算有,有抓過嗎?
至少我沒看過腳踏車載人而被警察開單。...(恕刪)


你沒看過所以OK?
我也沒親自看過警察抓機車載小孩的阿,所以?

好吧,既然沒抓過那騎單車啊
我小孩幼稚園時我都是騎單車來回16公里

Luke98 wrote:
我想到的唯一方法是這個,機車或腳踏車去裝拖車。(是否合乎法規,不清楚)
...(恕刪)

如果超過把手寬度就不合法,但是套耬主說的,沒人抓,就沒關係
現在騎摩托車真的都是肉包鐵

小朋友在腳踏板站著真的很危險

雖然我以前小時候就是坐在腳踏板的

那時的腳踏板的出風口那位置可以加裝一個小椅子(可以摺疊喔)現在都是用成掛勾了

最慘的是那時若多載我哥一個人

我聽我媽說她那時就得把我放在機車最前面的籃子.....

所以一台機車總共載了4個人
elvis597 wrote:
50以上就可以載人了...(恕刪)


我當然知道, 你用台灣的法律當然是可用, 那你知道國外250以下的摩托車是只有單坐, 就算位子夠大但

法律上也不允許雙載. (當然義大利是除外但那種窮的要死的國家沒什麼跟他們好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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