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650703 wrote:是我~~我就一腳往門...(恕刪) 哈,這招我有用過,但是.....有一天晚上下雨,騎在台北敦化南路上1.兩線道,2.內側小塞車,3.路邊並排停車,4.我在外側車道前方速慢但是我有安全保持距離,所以前面會空一點,因為下雨天。結果一台''大灣大車隊=交通毒瘤''從內側90度切出要從我左後方硬擠到我前面,而且超快的,我當下要用左腳踹他車門,可惜腳太短...沒踢到...被他逃走了。。危險動作請勿模仿,這是不得已的,你們知道的。
保命為上,有行車記錄,再看畫面適不適合檢舉發生事故,兩輪騎士通常比較嚴重(發生事故,行車記錄器可能摔壞,可能被對方拿走)(交通事故,刑事不重,民事可耍賴)動態違規,不易成案,也可多多檢舉靜態違規(不要怕麻煩,大家都怕麻煩,只想當爛好人,交通才會完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