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你這樣講的話對方責任比較大

第一:你有受傷,有去醫院拿證明 這一部分為刑事責任6個月 可以請對方附醫療費用
而刑事部分和解需要第三方證明(明事調解委員會)寫和解書,才是有效的。

第二:和解書內容要看好,不然就請保險公司來跟對方談 省時又省事 這部份為民事部分


本文原作者已自刪

不繼續討論了

1515151515
別理它
它撞你的
只是說要耗時間
先調解委員會
再不行就要法院
先調解委員跑個3~4次才會變到法院
報案沒?

報案沒?

報案沒?


沒報案就有得揮了
1.你未滿20歲,不算成年人,所以要和解的話,請找父母出面。
2.你是直行車,對方撞你屁股,所以責任在他沒有看清楚後方來車。
3.該修的就修,不要替對方省錢,連醫藥費和衣服破損一併求償。
4.千萬不能簽和解書草草了事,因為對方知道是他撞你屁股,責任在他,錯誤也在他。
5.靜下心來,不要急,慢慢處理即可。

艾里瓦格 wrote:
各位大大小弟今天在路...(恕刪)

千萬別急著簽和解書... 你直行車他轉彎車 照理說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況且你還是騎在機車道, 怎麼會是你責任較大?
千萬不要和解,警察會依過失傷害移送地檢署
機車要全部檢查清處,請對方或對方保險全部負責後,才可和解。
不要和解。對方有機會100%肇責。和解你吃虧
本文原作者已自刪

也望大家不要繼續討論
有可能他的行車紀錄有瑕疵(如酒駕/或是無照駕駛)
所以他才會想要私下和解..
有理的話就按照正常管道來處理不要私下和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