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bricationaword wrote:
補充: 警察部分,找不到違停小貨車、找不到當時被撞的路人,當時記下我車牌的路人,也無法聯絡到。
我也事後回現場附近商家,調監視器,皆無拍到過程。
釐清一些問題..
去報案的是機車車主或是被撞的路人?或是旁邊的民眾去報案呢?
若走在路上無故被撞,應該會叫警察來做筆錄吧?
被撞的人因為小貨車違停擋住行進路線才往車道上走,所以才被撞
雖然事後在監視器有拍到機車撞到人.
但報案後當下找不到被撞的路人,與違停的小貨車
那機車車主要怎麼證明這件事的事發經過呢?
被行進中的機車撞到也非一般人能承受
警察會找不到人也太可疑.他們都不用做筆錄?
路人不好找,但貨車應該很明顯吧
請警察多調幾個週邊的監視器應該有拍到貨車車牌.
除非他們懶的幫你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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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小貨車是主因,與被撞的路人都是關鍵點
當然路人會被撞也是因為小貨車違停才迫使他往車道上走
這兩個關鍵點警察都找不到,真的非常可疑.
然後機車車主卻堅持要告你過失傷害? 他哪來的自信告的贏?
根本沒有證據顯示是你造成的,連接觸點都沒有..
我認為是他車速過快,閃不過那個路人自摔
看你態度友善好欺負,想要更多更多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