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0號 (爭免強制2段左轉)的白牌被警察帶走了?

我開車也騎車,大部份在市區。
台灣的交通動線跟號誌的設計有很多缺陷,執法不嚴,違規跟違停的一堆。
先改善以上的問題再取消兩段式左轉,用時間跟不便換取相對安全,我願意。
沒有人陪他這樣玩待轉嗎
還是他被拖下去以後
其他人就烙跑了

iijima_ai wrote:
我辦的到啊。...(恕刪)

那不就好了嘛!
不強制兩段轉有什麼問題呢?
照交通規則來嘛~
aderek wrote:
機車族10日晚間在...(恕刪)


支持警察

lim5464 wrote:
機車行駛慢車道,常受公車或違停車輛壓迫,導致險象環生,兩段式左轉也很耗時!
但若要取消2段式左轉,勢必要開放內側快車道給機車行走,可能引起更多更嚴重的交通事故,這問題實在兩難!
我猜目前爭免2兩段左轉的朋友,多是機車通勤年輕人為主,若真的爭取成功...有一天,年輕人有實力後,也會買汽車,屆時,開車在快車道發現自己前後左右都圍繞著亂鑽亂竄又突然停車左轉的機車,是否會慶幸當年爭取免2段式的成功!...(恕刪)

問題就在這裡,如果開車在內側車道看到機車就會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
那在外側車道就不會嗎?

84865426 wrote:
這是分界好嗎?像考...(恕刪)

日本高速公路125限制與機車性能有關,
台灣直接左轉也跟性能有關嗎?
iijima_ai wrote:
那你可知道撞到機車,有極大的比例被提告過失傷害???然後有極大的比例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負上肇事責任???
撞到汽車,就只是下車通知保險公司。...(恕刪)


碰碰車 理論 撞不贏 不配有路權

依照你的邏輯 聯結車駕駛 不就可以要求 限制汽車的路權

因為 你說 有極大的比例被提告過失傷害???然後有極大的比例被判應注意而未注意負上肇事責任???


另外是 應注意 能注意 而未注意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tansywen wrote:
如果開車在內側車道看到機車就會發生嚴重的交通事故,
那在外側車道就不會嗎?...(恕刪)

都會,飛機在天上也會.
但是,除了機率大小外,若發生後,可能的傷害性也不同.
請問
一般在慢車道發生的事故傷害較大?
還是在快車道發生事故的傷害較大?

lim5464 wrote:
都會,飛機在天上也...(恕刪)


一樣大吧 內外車道 機慢車道 速限都一樣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影響到其他用路人權益的垃圾,被抓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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