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中]急需大家提供四線道但僅最內側有禁行機車的路段

樓主只會爭取到一塊牌子

掛在調撥車道前,機行機車的牌子而已。

jason 567 wrote:
連議員都要警察加強...(恕刪)


那個議員, 自己一定不騎機車對吧? 可以理解的心態

四輪嘴臉者最盼望的就是, 全國所有車道全都標上"禁行機車"
自從買了黃牌後都沒有這種困擾了
騎久了有時騎回白牌機車都會不小心就違規了
台灣要享有完整的路權只能多花錢了
台灣政府的觀念就是停留在普通機車請你路邊跟右轉車慢慢擠
萬一你跟右轉的砂石車發生甚麼事請自求多福
是很想知道樓主最後的結果, 請一定要記得花時間上來更新
但多數網友都認為應該要朝修法去進行, 樓主現在的行政訴訟並非吐一口氣, 而是要用這個去壓修法
但其實, 我看了一下違規相片, 正常車道車子數也還好, 我開車也不一定會走到調撥那裡去, 趕時間嗎?
既然時間這麼寶貴, 也許直接花在建立修法粉絲團, 拉攏一定票數, 直接找立委陳情, 絕對會比較快的!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這我完全不想幫忙
台灣道路已經夠混亂了
國內開放重機行駛後 重機騎士每天在爭取汽車道路權
路就這麼小條 兩輪還要跟四輪搶
所以呢...
讓你贏了又如何
這樣道路只會更加混亂
未來每輛機車都在搶走調撥車道
四線道中間夾一條內線禁行機車
你再看看肇事率高不高 會不會出事
樓主被罰的法條依據應當是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二款:
機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
         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二、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
         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我看了一下事發地點-民族東路由西往東方向確實有一條白實線區分快慢車道.
所以個人覺得依法執法來說,警察及法官應該都無什麼錯誤.

至於警察的選擇性執法,或交通單位為什麼不標誌清楚,我想不在此討論之列,
最多請行政/警務單位改進;所以樓主的罰單在法庭上的爭論,確實很難勝訴.
因為依法有據(縱使該法條或有不當之處).

至於樓主的所要爭取法條修改,個人覺得其實不須在法院判決後,
因為有前例可供參考.建議樓主列出應修改(或刪除)成什麼法條,爭取大家認同,
透過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或立法委員或其他的管道一起完成此項工作.
騎車的根本塞不到,我比較好奇,非得進入調撥車道理由是什麼?

ayuan2008 wrote:
路就這麼小條 兩輪還要跟四輪搶..(恕刪)


甚麼觀念阿
路你以為只有四輪專用的嗎?
難怪交通會亂
妳以為是機車造成的
事實上是你這種觀念錯誤的人造成的
上班時間一堆人都騎在右邊車道,唯獨你要騎在"調撥車道"內,不罰你...罰誰!

你一口咬定"警員偷拍",請問警員站在"分隔島上"拍你,這樣叫做"偷拍"???

守法很難嗎?



TaipeiKing wrote:
四輪嘴臉者最盼望的就是, 全國所有車道全都標上"禁行機車"


這句話就明白顯示你上訴的心態了。

幫大家爭取權益,還是只為了自己爽?

非要整路都插滿旗子你才會沒話說,才會守規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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