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一定要立中柱正常來說,一個格子停一台機車,就算立側柱也不會超線,大家相安無事問題是台灣都是2格擠3台車,有時擠到車子很難牽出來如果說停側柱自私,那別人立中柱後,又硬插進2格2台車之間停車,擠到跟沙丁魚一樣就不自私?這就是要求別人不要自私立側柱,我才可以自私硬擠進去,問題是這樣別人車子就很難牽出來所以要怎麼說呢?台灣車太多,車多了糾紛就多
檔到我的話就會幫你立中柱例如你側柱,車子傾斜到隔壁車格時有時心情比較差,我就直接撞過去,管你什麼東西歪掉不過通常也就後視鏡歪而已車殼我是不會碰...我知道有些人真的立不起來但那不代表你可以犧牲其他人的停車權利有殘障就去停殘障車位不夠資格領殘障手冊的,被立中柱也只能認了
住在壅擠的北台灣,停車格三格都能塞5台機車,正常的機車格若停側柱,左邊後視鏡把手一定侵入隔壁空間,不要說那你停到右邊一點就好,那你車子完全貼緊右線,右邊機車格不也是空間變小,他可能連要站在旁邊立中柱的空間都沒了,因為你停到車格的最右緣.凡事不要只考慮到自己方便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