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車道解禁,還基本路權

Spencer Ko wrote:
我是覺得配套措施沒作...(恕刪)


慢車道本來就供慢車行駛

是台灣法律 把機慢車混在一起的 在把內側道路封起來 才衍生出來的

上橋 會亂切的不要只有機車 再說 多數橋梁的機車道 小的可以

早就該把橋上分隔島給用開了


真理之手 wrote:
慢車道本來就供慢車行駛
是台灣法律 把機慢車混在一起的 在把內側道路封起來 才衍生的來的
上橋 會亂切的不要只有機車 再說 多數橋梁的機車道 小的可以
早就該把橋上分隔島給用開了
...(恕刪)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8條
本條例所用名詞釋義如下:
八、車輛:指非依軌道電力架設,而以原動機行駛之汽車(包括機車)、慢車及其他行駛於道路之動力車輛。



大大 在交通法規內 機車(以前叫機器腳踏車) 一直都是屬於汽車類別
而不屬於慢車類別喔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fanrien wrote:
這樣做其實已經非常好...(恕刪)


真的會有你說的這種耶!!!在下有看過!!!就在變轉彎燈時候突然直走變向的闖紅燈

開放內線到後 這種汽車應該會變少叭~

真理之手 wrote:
我是說是台灣法律 把...(恕刪)

老實說這是李登輝的德政
125以上禁止進口
禁行機車
以及後來的兩段式左轉

說到底還是考照跟買車的關係
你交通部不治本的話
亂象還是會永遠存在

只要考照比照日本
買車要看年齡跟駕照
汽車還要有車位評估
路上準備少一半的汽機車...
600樓大大給你100個讚!!
這幾張常見的路況完全把機車騎路邊比較安全的說法用力打臉了
政府用想像式的思維把一些車道完全保留給汽車
卻要機車行駛在一些名義上機車專用
實際上危機重重的車道上(有時這車道還會因汽車違停而消失了)

cokecolatw wrote:
有人腦子就是轉不過來
車子怎麼開,機車就怎麼騎
只差在一個兩輪一個四輪
彼此互相尊重很困難?


對他們而言~~真的很困難......
機車行駛內側車道 北市不買單???

我越來越搞不清楚 地方跟中央誰比較大?

中央要求地方 地方可以不甩中央 然後中央還是要分預算給地方

如果規範都不能統一 那不如全台各縣市 直接獨立好了?

dy1206 wrote:
600樓大大給你10...(恕刪)


其實我之後有去思考這個問題,就是為何機車都要騎右邊

應該是他們的觀念一直把機車當慢車~但是現在機車125隨隨便便都能騎到汽車道規定的時速之上

如果真的要分慢車,那幹嘛把125機車做那麼快,50C以下的才比較適用只能騎右邊的標準吧

cokecolatw wrote:
『疑點1』為何強調分...(恕刪)


可以給個GJ嗎XD

這舉例真的太棒

cokecolatw wrote:
『疑點1』為何強調分...(恕刪)




『疑點1』為何強調分流,卻只有內側禁行機車,外側卻無禁行汽車?

道路建造用於效率 若考慮到經濟效益 主要仍為汽車為主 若右轉車他將如何行使,於中線道等待紅燈右轉?豈不是塞爆? 還是中線道綠燈右轉與外側機車玩碰碰車?



『疑點2』既然認為車種分流是安全的,為何將大型重型機車屏除在外?大CC數摩托車並不代表有鐵包肉的防禦力,政府既然真這麼想,為何棄重機騎士之安全於不顧?

車種分流是相對安全 並非絕對
紅牌小弟認為是會吵的小孩有糖吃~


『疑點3』騎士根本無法預知何時會有違停造成道路縮減、何時路邊會有阿貓阿狗從路邊衝出來,為何要強迫以罰款逼迫騎士行駛危險的外緣車道?

若機車騎士視力正常 正常視線之下 是可看到前方有無障礙物除非你高速行駛疏忽路況
(又或者分心看檳榔攤辣妹.也許你是三寶或遇到三寶)
阿貓阿狗阿珠跳出來 這是無法避免 別國還有"袋鼠"
地球是很危險的 趕快回火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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