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同樣的車禍不同人鑑定也許結果會不同,
如果樓主想要藉由網路言論取暖,很沒有意義,
因為真正要索賠需要肇事兩方協調,協調不成調解,調解不成訴訟,
往往肇事的主因及副因都要送事故鑑定委員會判別,縣市交通隊只會給予事故初判表,
而且當下沒有報警,事後要追討應該沒有辦法了,
除非路口有攝影機可以佐證,
被撞的不一定沒錯,撞人的也不一定有錯,所以要看判定結果,
之前我就有車禍撞倒車輛的副駕駛座門,判定結果對方車輛負100%肇責,
所以不要在網路上打嘴炮,沒意義。
附上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公會提供的類似狀況汽車肇責給您參考,
像樓主這樣複雜的路口,又是機車與汽車,實在很難找到相關資料,
但是有兩個部分要釐清,肇事責任規肇事責任,
不遵守交通號誌等是行政罰,很多東西要釐清不要混為一談。

匹仔 wrote:
質問我 OR 其他人...(恕刪)
我有說過我沒疏失嗎?
安豬 wrote:
自己亂騎還要怪別人被...(恕刪)
所以對你來說那位駕駛沒有半點過失就是了?
十架 wrote:
讓我們再看一次!!!...(恕刪)
我沒有完全在停止線停止,但是我比他早到路口中央進行左轉
當時他還沒過停止線
難道路權我的比他還要小,必須讓他先行?
erictzeng wrote:
其實車禍來網路上討論...(恕刪)
事情過了這麼久
我也只是剛好想到本只是想要問問
希望有人可以解決我的疑問
看樣子疑問是無法解決反到招來一堆謾罵............
s32214 wrote:
你來這邊問對方有沒有...(恕刪)
我問的問題跟他有什麼關係,
請你搞清楚好嗎............
還有如果我當下有報警,
我還需要上來問?
我會來問是因為當時汽車車主說是道義責任才給我錢
這擺明不就是他認為自己沒有任何過失所以才這樣說
闇夜行者R wrote:
誰叫人家認為自己身體...(恕刪)
我從不在砂石車或大卡車附近騎車
你說的根本不可能發生
我當時到達路口中央時汽車還沒過閃紅燈號誌停止線而且我是要往閃黃燈方向轉
難道我沒有路權?
換個問題問如果我今天從內側車道到達路口中央並且要往閃黃燈路口方向行駛
卻被對向閃紅燈號誌沒停車的車撞上
那也都是我的錯?就因為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但是您尚未進入,所以您行進的方向與撞倒您車輛是相同的,
如果是不同向,那麼才有所謂路權等等的問題,
並且您畫的路口,如果您認為您的路權是往閃黃燈車道,
您所在閃紅燈道路的路寬遠大於閃黃燈者,支線道要讓幹道,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汽機車分流機車不應行經汽車道,這些應該都懂吧,
您認為對方有錯,對方也認為您有錯,對於不同於您的意見與看法,
有必要這樣子回覆與筆戰嗎?肇事責任圖也給您了,不能參考一下嗎?
真的不服,去蒐證,送去事故鑑定委員會繳交3000元鑑定費,
交給公信力單位處理不就好了?如果公信力單位判決出來不是您想要的,
那要怎樣?申訴嗎?去告公信力單位?
只為自己想,有沒有想到對方的駕駛?判決出來對方服嗎?
沒有行動只是打嘴炮,這樣很浪費資源喔!
看清楚下圖,您的狀況是類似圈起來的A車,並且您與左邊車輛中間還有分隔島,
不知到還有沒有問題?
a97414 wrote:
我當時到達路口中央時汽車還沒過閃紅燈號誌停止線而且我是要往閃黃燈方向轉
難道我沒有路權?恕刪)
a97414 wrote:後方來車在知道有閃光紅燈號誌之下,不停止行駛,且撞到前方欲轉彎的車輛,難道不用負任何責任?
沒有停止要負的責任是行政罰,與肇事責任相關連性不大,違規可以在訴訟時告知法官,
法官會依狀況予以裁定a97414 wrote:就只因為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就可以無視於燈號是什麼就把錯全推到我身上?
是的,您也違反道路安全條例,照樣行政罰,不影響肇事責任,有問題要訴訟請法官判定a97414 wrote:因為那條路是屬於車種分流,汽車跟機車是分開行駛的
關於這點,您也違反道路安全條例,一樣有行政罰則,不影響肇事責任a97414 wrote:而且我是往閃黃燈的路口方向行駛,那我的路權不是已經應該變成閃黃燈的路?
不對,您是自與閃紅燈車道同向駛往閃黃燈車道,您並沒有閃黃燈車道的路權a97414 wrote:所有閃紅燈的車道不是都應先停止讓我先過?當然這只是我的推論
不是,閃紅燈是請其停車注意自閃黃燈方向轉入閃紅燈方向車道車輛,並不是注意從外側機車道駛往內側汽車道或違規左轉車輛當然如果大家還是覺得無視逾號誌燈行駛不需要負任何責任,那我也認了.
大家並沒有這樣認為,是您覺得對方要為此負責任,如果對方為此負責任,那您該不該為您違反交通條例負責任?
您的問題在網路上不能解決,請至鄉公所申請調解或者訴訟。

年輕本來就是要帶有衝勁,但是用錯地方卻會讓人覺得很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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