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kg1230 wrote: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恕刪) 我認真的認為 如果告了誰輸誰贏還不知道如果對方說要告你 你也可以跟對方講 如果他要告 你也會告 誰輸誰贏還不知道 看看對方會不會知難而退就像如果A告B毀謗 B就會告A誣告 這樣一來兩邊一定會有一個輸家如果A贏了 那誣告就不成立 B輸如果A輸了 那毀謗不成立 B的誣告就成立 B就贏了如果對方那了紅包之後就算了 那大家就算了
square.chen wrote:如果是停在路邊的車子呢?那是否可以因為用天色昏暗而看不到車子去說明?我想是不行的 車子尾燈都有反光板之前有案例 貨櫃拖車停路邊沒放警告標誌 機車追撞 這要算貨櫃車的錯
我之前也發生過類似車禍我是被闖紅燈的拼裝回收車側撞基本上雙方有無交通違規.例如闖紅燈.超速.沒照規定開啟裝設燈號這些違規是由警察開罰單如果要告.是告過失傷害.報案後6個月內.向當初報案警局提告雙方都可以互告過失傷害因為都是受傷而已.法院會先開調解庭.要求雙方和解如果真無法和解.到地方法院正式開庭前還會再有一次調解真無法調解.就只能由法官判了和解後記的一定要白紙黑字寫清楚.不要後來又來什麼有的沒的要求
tp6ck6u4 wrote:法律目前沒有規定手推車要裝燈耶所以依你的說法,在昏暗的情況下,沒有在身上裝著燈就不能在路邊慢慢走就對了? 我等下趕快去買個燈,晚上出門一定要帶著 行人請走人行道 不要和阿六一樣走在馬路上如果說馬路可以讓行人靠邊走 那請問這個靠邊如何定義? 靠馬路邊50公分 60公分 還是一公尺內?阿六在馬路上也是靠邊 靠的是中間分隔島的邊
power1912 wrote:說實話,這篇發文只是...(恕刪) 事情已經過幾個月了,當時騎車的也不是我,所有資訊只能從我媽那邊得知。只能盡量提供我這邊有的資訊,沒有的我也不敢亂捏造。所以你會看到一些"應該"或"可能"的字眼。除非我能搭乘時光機回到事故現場,否則要我每件事都要鉅細靡遺的說出來,實在有點難。只能就我目前所了解的狀況盡力提供。
給樓主一個經驗參考(只是個案)我朋友是被撞的,但是對方的傷勢比較嚴重我朋友是比較溫和派的,對方的家屬是屬於衝動派的細節小弟是不清楚,但是到最後,我朋友還賠對方一些醫療費我覺得樓主可以試著態度強硬一點很多人都是欺善怕惡的,雖然不鼓勵大家都這樣但是現實的情況上都是這樣的~~
hkg1230 wrote:事情已經過幾個月了,當時騎車的也不是我,所有資訊只能從我媽那邊得知。(恕刪) 版大~別忘了~你媽媽那時有警方的製作現場圖~還有照片呀~因為如果上法院~是看圖說故事!基本上~都在調解會處理完~真的上法院的少~除非對方硬要錢~如其他大大說的~過失~不單是你媽媽的錯~對方也有錯~
告吧...把事情一次解決...對方才腳踝紐到...是要多少賠償費???不用跟他們囉唆那麼多...直接提告...相信事情會很快落幕...遇到這種事情...態度很重要...雖然是肇事的一方...但也不能讓對方太過分...該怎麼處理就怎麼處理...
先不論肇則不過我可以先預告原PO可能還會出現更多要你賠償的名目~而且內容可以笑掉你大牙什麼因為被你們撞阿所以家裡沒收入阿到死之前(以國民平均壽命)的收入都要你們賠因為被撞阿出現精神病搞不好連以後癌症都可以牽托到你們家在台灣這鬼島那種將心比心的心已經不復存在不要因為你們一時好心,而讓人吃夠夠要嘛就由公正的第三單位做出裁決唉...難怪現在自掃門前雪的情形越來越多了....別以為不可能!科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