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罰單過嗎?禁行機車真的有必要嗎?

轉貼新生報新聞:3線道以下不准設禁行機車
http://www.lymlin.idv.tw/news_contentx.php?cid=1&id=181
http://www.ucute.com.tw/lymlin_0118/index.aspx?act=article&cid=1877&aid=223601685

立委:3線道以下不准設禁行機車
更新日期:2011/04/24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為替機車族爭取路權,並呼籲政府重視全國近一千五百萬騎士權益,立委林建榮促請行政院修改「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之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單向三線道以下(含三線道),不准設立「禁行機車道」,不論是否有劃分快慢車道,機車皆可行駛;而單向四線道以上,僅最內側可以保留一條禁行機車道。


另,為搭配前項規定及更安全的用路方式,林建榮也建議,開放單向三線以下車道,機車可與汽車一同自內側直接左轉,而無須兩段式左轉。(當然,他說,仍然保留兩段式待轉停車格給習慣時速十至二十公里慢慢騎的機車騎士及自行車騎士。)


林建榮近日向行政院專案質詢指出,國內機車數量為汽車三倍,可行駛車道卻僅分配到三分之一,而汽車可獨享內側車道,還有一大堆高速公路、快速道路、高架道路可用,機車卻只能受制於法令,擠在「路況最差的外側機慢混合車道」,與違停汽車、計程車、公車交織,與中間車道右轉汽車,還有突然開啟車門、人孔蓋等危險搏命。因此,他要求主管機關應研議全面開放機車行駛所有車道,重視全國一千四百萬機車騎士的權益。


他進一步舉民眾陳情文表示,國內往往可見路邊紅線停車佔用了機車最外側行駛車道、併排停車、貨車突然開車門……,有時短短一小段路,二分鐘不到的時間,通常可見至少超過四十輛汽車違規。而礙於法規及道路標線,機車騎士只能在最外二車道左閃右躲這些狀況,卻不讓機車騎士好好地行駛內側順暢的車道。機車騎士們永遠都在問,機車就活該路權被壓迫被歧視嗎?為何想直行或左轉無須右彎的騎士,卻要永遠被迫擠在路況最多的外側車道,面臨那些突發狀況呢?


另,有人用行車紀錄器拍下真實影片,完全否決了新北市交通局所說的,走機車優先道的機車比較安全的認知。大台北區多半是三線道以下的路段居多,中永和區更是如此,且更多是單向二線道甚至單向一線道的。而最外側不管有無劃上機車優先道,全都會淪為汽車臨停場所及公車與計程車緊急停車載客場所。在這種情況下,機車騎士往往得不斷地在最外的機車優先道和中間車道(甚至內側車道)間不斷地切換,而每一次切換動作,就會造成車禍擦撞的風險。去年許多機車就是因為這樣切換關係,被左後方的汽車追撞輾死。


陳情文還表示,錯誤的交通規劃政策,比殺人傷害更大。希望政府單位務實面對機車騎士的需求與生命的保障,合法開放完整三個車道給機車騎士,別再以虛假無意義的機車專用道或優先道來變相限制機車路權,造成更多的機車騎士死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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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部:恐窒礙難行維持現行條文
更新日期:2011/04/24 00:07 【記者許志煌/台北報導】
對於立委林建榮建議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單向三線道以下,不准設立「禁行機車道」,交通部回應表示,因尚有窒礙難行之處,仍宜維持現行條文規定,由各道路主管機關依其道路幾何條件,規劃佈設車道及劃設必要之標誌或標線供駕駛人遵守使用及管理。


對於專案質詢中提及台北地區特定路段交通阻塞,交通部也表示,已另函請台北市及新北市政府交通主管機關通盤檢視轄管道路車道規劃佈設之完整性及交通設施設置之完善性,並研議更臻有效之機車安全管理措施。


交通部二十二日回覆林建榮表示,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九條規定,機車行駛之車道,首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如道路管理機關無設置標誌或標線之情形時,則應依此一條例第一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分別針對「未劃分快慢車道」及「已有劃分快慢車道」之情形規定行駛。其中,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右側車道行駛。


另,在已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雙向道路應在最外側快車道及慢車道行駛;單行道道路應在慢車道及與慢車道相鄰之快車道行駛。


交通部指出,有關各道路車道之配置及行駛管制,主要是由各道路主管機關依道路興建目的及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及確保安全之需要,依道路幾何條件、車道數、交通量及其車種組成等相關因素規劃,並設置相關標誌或標線供駕駛人遵守使用及管理。


由於機車車體結構未如汽車般對於駕駛人或乘客有較全面之保護,經常發生交通事故後衍生嚴重傷亡之結果,經實證觀察透過標誌或標線區隔汽機車行駛空間,以工程手段改善機車安全為最直接有效之方法。


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已投入相當多的努力致力於改善機車安全,如新北市政府自九十六年首先完成全國第一條從土城至板橋全長七點六公里的堤外機車專用道讓汽機車「分流」,機車肇事即由九十五年死亡二十四人,九十六年降低至十一人,九十七年為二人,九十八年無機車死亡事故,成效顯著。


交通部表示,為加強提昇確保機車行駛道路之安全及儘可能提供其有專用或優先之車道使用,近年新北市政府檢討縮減現有快車道寬度再利用多出來之路寬劃設機車優先道、慢車道,以減少汽機車混流爭道與機車闖入快車道之改善作法,交通部已藉由全國道安聯繫會報及相關道安研討會,將新北市政府改善作法提供予各縣市政府作為觀摩參考學習之範例,俾有效增加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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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hph_gmail wrote:
我國實施兩段式左轉這十年來 有沒有真的因此讓機車更安全
答案是 完全沒有任何單位做過相關研究 無法確定

哈哈哈哈,政府單位都自己承認不確定了。卻還一直宣導
待轉比較安全,一堆人也信誓旦旦的說待轉比較安全。
實在搞不懂根據在哪裡。
對守行車規則的來說~有必要~
對不守行車規則的人來說~最好不要

看來你是不守規則的人~喜歡騎不屬於自己的路~
姑且不論別的,
我看到有人說兩段式左轉這個政策不是為了安全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種說法。

光從這點見解,
就可以看出來我跟某些討論者的認知差異有多麼巨大。

有些人PO一些兩線道三線道四線道的照片我不知道想證明什麼,
那些路邊本來都是禁止停車的,
為何我們的道路卻永遠會比設計少一個車道可用,
重點根本不是禁行機車,而是違規臨停。
你從何而來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往何處去
我比較好奇的是

這裡一堆回留言的,有幾位是真正一年365天都在巔峰時間騎機車的人??

有幾位鄉民知道在巔峰時間騎機車人的苦衷

有幾位鄉民知道在巔峰時間騎機車人卻被大型車、小客車逼車到"禁行機車"車道呢??

如果沒有親身體驗的人,我覺得您不要在那邊拿條文、發理論派發言

不是每個人都不守規矩

開車的人真的知道騎機車人的苦衷嗎??
你騎的路的車流量有每天像台北市、中和、新店這樣聲勢浩大嗎??

有再來回文吧...


不然您這樣跟不知民間疾苦的官員有啥兩樣??

elmo.hsu wrote:
交通部與地方政府已投入相當多的努力致力於改善機車安全,如新北市政府自九十六年首先完成全國第一條從土城至板橋全長七點六公里的堤外機車專用道讓汽機車「分流」,機車肇事即由九十五年死亡二十四人,九十六年降低至十一人,九十七年為二人,九十八年無機車死亡事故,成效顯著。...(恕刪)




這... 我只能說... 汽機車分流後... 機車撞機車的死亡率遠比汽車撞機車低呀...
若真能做到分流...我也覺得不錯...問題是...路邊停車的問題要怎解?

另外二段式左轉增加引擎待轉機會...影響空污這又要怎麼解?
光要迴個車...我要待轉2次...每次1分鐘來看...我在原地發動2分鐘...
才能迴車...這樣環保嗎? 加上又不是每個紅燈都是1分鐘...有的超過1分鐘的...
一整個就很痛苦...= ="...廢氣就不多說了...天氣熱時曬2分鐘...
神也會受不了的...
如果文明是要我們卑躬曲膝,那我就讓你們看見野蠻的驕傲。

kuo23 wrote:
為何我們的道路卻永遠會比設計少一個車道可用,
重點根本不是禁行機車,而是違規臨停。

借用小建大說過的一段類似的話

不管汽車或機車 駕駛都是人
人權不應該因為選擇的交通工具不同 而有太大或歧視性的差別
而今天我國佔70%比重的機車 卻僅被分配到平面車道上1~2車道路權 連30%都不到
不管有無違規停車 都明顯不合理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要禁行機車可以
但請先開違規路邊停車罰單
外加規劃機車道,汽車占用也開罰單

ahph_gmail wrote:
借用小建大說過的一段...

不管汽車或機車 駕駛都是人

(恕刪)


我就是認為駕駛都是人,而人命很寶貴,
所以為了安全必須做出某些限制,
當意外發生時,
死神只看誰被保護的比較好。
你從何而來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往何處去
按~
違規臨停的~
還把車停到車道上的, 都不抓~(大部份~)
桃園就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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