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車禍主要原因, 對方是次要原因(應注意而未注意), 責任通常是7比3但重點是對方有沒有受傷, 有沒有去驗傷, 如果有就趕快有誠意的找對方解決, 這個有刑事責任如果沒有, 就由保險公司處理吧, 但奇怪的是, 如果你有保第三人財損險, 這應該會由保險公司賠吧除非是超過保額的部份, 不然我不懂第三人財損險不是保這個, 哪是保什麼?
責任歸屬部份~一定是你錯比較多....因為我也是受害者有一次我要開車迴轉,我還很小心的開到路口靠又停下來,確定沒車後打左轉方向燈,大迴轉,突然一台白目機車,從後面以飛快的速度,竟然要從我車頭方向過去,當然他就被我撞到,他被我碰撞的地點已經在對向車道,結果我要付的責任還比較多。好啦這是慘痛經驗如果你跟對方都有保第三人責任險,那就恭喜你,第三人跟強制險不同,你要先搞清楚,第三人會有分體傷身故跟財損,你擔心的車體修復就用財損部分,應該會夠,你的機車也可以請求對方修復,反正給保險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