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發生車禍,想請問大家是誰的問題。(已解決)

唉...可不可以強制立法未打方向燈或是打了方向燈就直接轉的這種
不管肇責為何都直接吊銷駕照....

要不的話...
以後把方向燈列為標準配備好了....

我聽過最多人説的說法就是
"我後照鏡又沒看到任何一台車.."

這就好像大便過後,你還要看有沒有下一個人要使用才沖水的嗎??

sorry...我忘了公共廁所也是很多人不沖水的..
直行車輛優於轉彎車輛

若在十字路口或叉路口之情況,遇無號誌管制或有號誌而無左轉車專用時,直行車輛之通行權優於轉彎車輛。但有下列情事者,例外:

左轉車V.S直線車 左轉車已達路口中心處,而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則直行車應讓左轉優先通行。

右轉車V.S直線車 右轉車輛已完成轉彎動作,並依直線行駛,則依前行車擁有優先通行權之原則處置,而原直行
車輛則視為後行車。

罰鍰新台幣 違規轉彎,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或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岔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
轉彎,直行車不讓轉彎車先行者。
  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轉彎車未讓直行車,轉彎車應負70%肇責,直行車於路口未減速應負30%肇責。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八條第六款。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二條第一項第六款
看到這種文章,我很少回的狼也忍不住回了

今天早上帶著一個很奇妙的心情騎著摩托車,就想要測試一下,於是在機車內線騎車騎了一個小時,在上班時間整個路上遇上對方無數次的右轉,包括沒有打方向燈、突然右轉、突然靠右…等現象,卻都沒有發生昨天這樣的碰撞,每個狀況都能輕鬆的迴避

簡單一句:請不要積非成是

違規就是違規,只是沒發生車禍或被警察抓而已。

看完文章後
整個心情變差
路上就是有這種
無知
或是說為所欲為的用路人
才讓交通如此混亂
氣死了
樓主真好運~
撞到你的只是機車呢~
...看到這文章,本不想回結果看完整個火都冒上來
就是有你這種不打方向燈還理直氣壯的人車禍才會麼多!!

還說隔天跑去測試沒打方向燈亂闖...請不要出來亂擾亂其他人的行車安全好嗎?
真的是...您還是走路好了,不要出來害人!
緣分,是一種無法解釋的東西,它就像思念一樣,無聲無息的出現在你我身邊,而你,感覺不到...
找警察最快了,自己在這邊講沒用。
但責任歸屬問題,恐怕不是完全都是誰的錯,
可能會分你佔多少、對方佔多少。

以你來說,未打方向燈、任意變換車道,
(交通法規好像有規定轉彎前多遠要打方向燈)
至於看後照鏡,無從判斷你當時是否有視線死角。

以對方來說,未注意前方情況,追撞前車。

不過都是各說各話,車速過快?誰說了算?
警察可從車胎痕的煞車距離與撞擊程度判斷車速,
真的有紛爭,當下就該找警察了。

發生車禍不是大家所樂見,幸好應該都沒有大礙,
以後騎車要小心,尤其是直行時,千萬不要靠太右邊車道,
因為有公車、計程車會常突然就靠過來。
還有人行道可能會有莫名的球或人衝出來過馬路...更慘...

知道下個路口要右轉,記得提早靠右邊車道行駛,
因為有些趕時間的人,是不管位於哪個車道都在飆的。

taisun wrote:
唉...可不可以強制...

"我後照鏡又沒看到任何一台車.."

這就好像大便過後,你還要看有沒有下一個人要使用才沖水的嗎??


(恕刪)


小弟資質駑鈍
看不懂這段比喻
有哪位智者 可以幫小弟解惑嗎?
後車撞前車 後車不對 為什麼不對 原因只有一條 後車因注意前方車輛 而未注意 簡稱(因注意而未注意前方車輛狀況)

yacayaca wrote:
題外話,看到各位前輩...(恕刪)


別再硬找洞鑽想人認同你沒錯好嗎!!!!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