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神經病最大?連警察也沒轍?(文多請包涵)


PrinceAzhe wrote:
警察大人摔公事包的事情暫時先告一個段落,小弟會思考處理方式再向廣大的網友們回報

另外想問大家一個重點!

若她真的是精神異常的病患 我想我多少可以體諒

但是!倘若車禍發生的當時

當事人只要無止盡的裝瘋賣傻

一問三不知 幾句電話沒有 地址沒有 家人死了

就能規避所有的責任嗎?包括民事?刑事?

精神異常的人做什麼都沒有法可以管

因為她精神異常所以可以逃避所有的責任

那為什麼精神異常的不用去精神病院

卻可以騎車出門 危害百姓?!

小弟再次感謝各大網友的回應


你只要堅持要報案 , 做筆錄 , 剩下就是警察的事 , 沒必要自己情緒跟著起舞 , 警察如果不做 , 那就叫吃案 , 那你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

話說上次跟轉彎車A到 , 反正我有保險 , 我直接跟對方講 , 不和解反正就保險公司處理.
您沒遇過我家鎖匙被偷,新車被偷開走酒駕撞壞前面,然後再停回停車格,那她才是100分瘋子,監視器有錄影也有人看到
PrinceAzhe wrote:
想請問大家小弟今天跟...(恕刪)

SonicWei298r wrote:
稍微看完你的文章,有...(恕刪)
精神疾病的人,無法控制自己是超乎您的想像,他也想正常...(恕刪)

超乎想像的無法控制自己是不是不該上路
有個學習經驗吧
以後遇到什麼樣的事情最好有方法保存過程, 才會有證據
沒證據說真的也只能靠別人還是什麼幫自已了

suzumiya haruhi wrote:
有個學習經驗吧以後遇...(恕刪)

我也遇過突然被後面八八八的嚇一大跳
讓路後看到一個阿伯闖紅燈過去==
Erige wrote:
2.
大家都有繳稅金,
警察也是(東扣西扣搞不好繳的比你多),
不要有花錢是老大的想法,
真心做事的警察已經越來越少了...(恕刪)


警察領的國家的薪水.....

處理是警察的工作
面對也是警察的工作

警察也是服務業一種

不是花錢就是老大
而是這種連自己脾氣都不會控制的警察
處理國家給予的工作?

MingGoGo wrote:
警察領的國家的薪水....(恕刪)


從他會在民眾面前摔公事包,
應該只是個剛接這業務的菜鳥
我不否認那個警察沒錯
我不認識他,跟他也沒有任何關係
沒必要幫他解釋甚麼

只是每每我聽到"警察也是領我的錢,所以應該要..."
我內心就感觸良多
我是想講一個現實上的現象
不單指樓主這個Case...
這個現象很嚴重,跟你我的生活習習相關,
但現在很少人關注,
應該說根本很少人意識到

我建議你多多觀察警察的生態,
交幾個實際從事實務工作的警察朋友(大官除外)
如果可以的話,看看他們上班遇到的各種情況,
你就會了解我想說的問題...
基層警察的體系正面臨嚴重的大崩壞,
就像之前與論拼命討論醫療體系五大皆空的危機一樣

a.警察是服務業...
b.警察薪水那麼高,不爽可以不要做啊...
c.找議員,找記者,找長官,找%#$%#%....要你調職
上述的幾個思想已經嚴重的打擊很多滿腔熱血的基層
再加上「沒肩膀的長官」這個要素連結在一起,
殺死了多少真心服務的警察朋友你知道嗎?

遇到任何案件,弄清楚相關的法規,
了解你可以怎麼做
(例如車禍就是簡單的二分法:和解 or 6個月提告)
理性的和警察溝通你的想法
不要無限延伸,找記者,找議員,找$%$#%@@
也不要無限上綱,用更高的標準檢驗警察
這個體系崩壞後,吃虧的還是你我與我們的後代子孫

我文筆不好,也許詞不達意,
但請大家理性想想我講的有沒有道理
Erige wrote:
從他會在民眾面前摔公...(恕刪)


問題是你現在看起來是在幫那警察說話......

並不是不認識警察
也是經介紹認識的

警察真的就好?
也不過是一種職業.

工作做得很爛時
你我都有權力與責任用手指指著..........

而且哪從去看是菜鳥
我也看過組長等級在發飆過....

警察也是人
也不過是感情控制的.....

MingGoGo wrote:
問題是你現在看起來是...(恕刪)


認同你說的警察不過是一種職業
也認同你說的警察也是人
正因為如此,
才讓我想讓大家聽聽不一樣的聲音

我不知道你了解警察的生態多少?
但我相信肯定不多

基層工作會面臨的壓力超乎你想像的多很多,
看事情要看全局
當你理直氣壯的用手指著他...
後果是甚麼你有想過嗎?
他也許會把你的指責聽進去,了解自己的社會責任,
他也許會選擇逃避,道了歉後,

我不知道他會怎麼選,
但我看到的現象是:
越來越多基層把"服務業"做過了頭,
變得八面鈴瓏,每個顧客滿意度都超高,
得到許多民眾的讚許,結交許多朋友
一聽到申訴,滿臉堆笑的拼命巴結
但是完全忽略自己扮演執法者應盡的責任...
我再把話說清楚一點:
1.建議樓主上網google相關法規,
了解自己可以做甚麼
(像這種情形不用浪費唇舌跟對方吵,送去給法官裁即可)
理性的和警察溝通,
請他辦理相關手續 (6個月之內要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法規部分不懂可以PM我,我再跟你解釋

2.我不需要幫那個警察說話
樓主也沒透漏那個警察的單位姓名,
我更不可能認識他,
我只是覺得遇到這種情形理性的找他本人或主管溝通即可
小事情過度喧染的結果弊多於利
產生一堆八面玲瓏、怕事的基層
我感到非常無奈
相信大家也不願意讓這樣的人扮演執法者的腳色

3.我說他是菜鳥的原因是因為,
有經驗的老鳥遇到這種情形不會跟歐巴桑或樓主說太多,
直接叫你們提出告訴後把案件丟到法院即可
從這點可以看出他處理事情的"手路"還不夠成熟

4.我不是警察,不要PM問我單位和一些奇怪的問題=.=
我不知道從何回答起,也不會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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