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nceAzhe wrote:
警察大人摔公事包的事情暫時先告一個段落,小弟會思考處理方式再向廣大的網友們回報
另外想問大家一個重點!
若她真的是精神異常的病患 我想我多少可以體諒
但是!倘若車禍發生的當時
當事人只要無止盡的裝瘋賣傻
一問三不知 幾句電話沒有 地址沒有 家人死了
就能規避所有的責任嗎?包括民事?刑事?
精神異常的人做什麼都沒有法可以管
因為她精神異常所以可以逃避所有的責任
那為什麼精神異常的不用去精神病院
卻可以騎車出門 危害百姓?!
小弟再次感謝各大網友的回應
你只要堅持要報案 , 做筆錄 , 剩下就是警察的事 , 沒必要自己情緒跟著起舞 , 警察如果不做 , 那就叫吃案 , 那你該怎麼辦就怎麼辦 .
話說上次跟轉彎車A到 , 反正我有保險 , 我直接跟對方講 , 不和解反正就保險公司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