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危險駕駛的人在路上,最終只有兩個結果.1. 他自己先 "走"2. 他把別人 "送走"我想,鄉民們不是沒血沒淚,也不是幸災樂禍,只是認為以上兩選項之中,第一項是比較好的選項.試想,如果今天被撞上的不是遊覽車,而是一般機車或是路人,誰該被同情呢?北宜公路,沒去過的人也該聽過,路況如何.要蓄意高速在蜿蜒的山路行駛,過彎都貼著雙黃線,這是他本人的選擇,並不是他人所逼迫的. 他自己不先 "走",早晚會把無辜的他人"送走".
小黑狗騎老虎的奇幻飄流 wrote:請問一下!!這位撞遊...(恕刪) 對,是他。他的騎車技術~右彎會飄到對向,左彎也會飄到對向,所以我們跑北宜的時候,都很不希望遇到他,也警告過他這種騎法出事只是早晚的問題,不聽,繼續我行我素,下場大家都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