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liveinTaipei wrote:行人也很可憐不管是開車族機車族還是鐵馬族, 總是會有用兩條腿走人行道的時候吧那怎麼沒有人說行人很可憐呢??當車輛停放或是行駛人行道上時, 行人就不可憐嗎??走在人行道上的有你的小孩, 朋友, 家人, 父母長輩還有你自己走在人行道還得擔心被車撞, 難道就不可憐??手機有照相功能的人們, 勇敢的拍下違規去檢舉吧, 可以匿名檢舉的, 衝吧 行人真的最可憐過個馬路,走斑馬線也會有二輪的紅燈右轉呼嘯而過覺得機車小紅燈右轉就沒違規嗎
Michel Weng wrote:交通法規上有寫,如果...(恕刪) 你確定?我怎麼記得同車道的話只有分前車、後車的路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第一項第七款之「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 先行」之規定:「應係適用不同行車方向或不同車道之行駛情形,至如汽車係 於同一車道行駛,則其前後車之行車秩序,係應遵守同規則第九十四條第一項 之規定。」嗯?
cwj888mave wrote:有用把你的右側空間縮減,讓機車過不了嗎?有把你的左側空間讓給機車走嗎?我使用機車時間多,遇上這種汽車駕駛,很感謝他會讓路!! 我的防衛性駕駛要轉彎之前,把右邊的空間縮到最小,讓機車過不去,這樣才能安心轉彎,但是轉彎前還是要注意行人!
raycycle wrote:雖然台北市不...(恕刪) 怎麼國外大都市是先叫開車的人交進城費國外機車可是背視為高承載交通工具鼓勵使用的大陸是有在市區禁摩只是讓馬路更塞不是每個人都有那個時間耗在大眾運輸上
Mr. Cold wrote:你確定?我怎麼記得同...(恕刪) 不錯鼓掌,有去查.但是你確定你跟機車是同車道嗎?要這樣玩文字遊戲也改變不了,4輪車去壓迫2輪的路權事實.我本身有騎車也開車,騎車我都小心騎,有人比我快我讓他先走.我開車轉彎都是看沒有右側來車再轉彎,我直行也是把右側空間讓給騎車的.因為我本身有騎車感同身受,所以我開車我禮讓.我騎車也小心也禮讓行人先行.你呢?會查法條細目是好事,但是身體力行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