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大C wrote:
機車是非常危險的交通工具 (每年2000多人因機車事故死亡)...(恕刪)


當全台灣的機車 都換成汽車 你猜台灣會不會停擺

不要跟我說 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那只適用於天龍國

2000多人死亡中 有多少是因為機車以外的交通工具
違規而導致 機車騎士或乘客死亡的?

千錯萬錯 都是機車的錯

問題並不是出在交通工具
而是駕駛的駕駛道德跟駕駛觀念
以及 畸形的交通法規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LCU493 wrote:
當全台灣的機車 都換成汽車 你猜台灣會不會停擺...(恕刪)


所以放棄機車就一定要選汽車?
不過大部分人都沒什麼駕駛道德跟駕駛觀念倒是真的,
從考照開始就是玩假的,
隨便考都可以考到駕照,
照著駕訓班訓練的原場地考,
連方向盤轉幾圈都規定好了,
最好這種訓練法真的上路可以應付多變的路況啦,
最好就是考照開始就嚴格,
讓大家都難以拿到駕照,
現在的全部重考,
考上的人才不會隨便就違規肇事,
不過我也知道這樣做政府又要被砲了。
人阿,總是搞事情來搞自己。

himizu wrote:
所以放棄機車就一定要...(恕刪)


那你推薦一下 放棄機車之後 要用甚麼交通工具?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rup4ru8 wrote:
今天下午正前往補習班...(恕刪)


樓主你好
我老婆也於10月25日發生車禍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1835661&p=1#23521617
情況也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只不過
對方也是騎機車
我老婆左手腕骨折
已於27日開刀
後續也再研議是否向對方提告


祝樓主早日康復,一切順利~

LCU493 wrote:
黃牌以下機車 要兩段...(恕刪)


代答一下...因為目前紅牌車視同汽車,就那麼簡單
http://www.wretch.cc/blog/alanleung

大大C wrote:
再強調一次: 機車是非常危險的交通工具 (每年2000多人因機車事故死亡) 能不騎就不騎(不騎地球也不會停止轉動) 特別是台灣人多數都超速 (>40km/h)

我這邊公車尖峰20分鐘離峰30分鐘~1小時一班
5公里不到的里程收費是30

換成汽車的話
路上有多少台汽車只有駕駛一人啊?
要不要也順便實施上下班時段高乘載?

這樣汽車少了
騎機車也就更安全了
還能減碳愛地球呢
你說是吧?

Alanleung0425 wrote:
代答一下...因為目前紅牌車視同汽車,就那麼簡單

這麼簡單的話
那為何上不了國道...?
Alanleung0425 wrote:
代答一下...因為目...(恕刪)


那為何用同樣的方式轉彎?
紅牌車 安全
黃牌以下就變成不安全了呢?
我指的不是法規 而是同樣騎法 不同CC 安全標準
為何就突然變的不一樣

另外日本 50CC以下要兩段式 好像是因為50CC以下的機車
速限只有30 速度太慢 過大路口會引響車流 才規定要兩段式
有錯請指正 我也記不太清楚了

還沒比照汽車前
從小dio 到GL1800都要兩段式
因為官員說機車兩段式左轉比較安全
一夜之間 又變成550以上免兩段式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LCU493 wrote: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恕刪)
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既已有轉向動作,即使對方車輛只剩車尾在他行進路線,或者只是車頭探出去在他行進路線,再或者對方原屬靜態卻突然起步,都是轉彎車未讓直行車先行,故車禍事故對方為肇事主要因素,路權為直行車所有。汽車駕駛人轉彎時,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可處罰新台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Jessica... she's a real barbie... right? ^^

rup4ru8 wrote:
今天下午正前往補習班...(恕刪)


既然是貴婦.....

對方老公如果是律師樓主就不吃香了一定沒完沒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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