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撞到收紙箱的三輪車...算誰的過失呢

有做筆錄的話,一個月後可以去交通大隊申請肇事責任鑑定,看是誰的問題大囉
上法院比較好,與其跟他魯來魯去不如訴請第三方解決,特別是如果他要獅子大開口的話,但整個過程會既冗長又煩人,祝樓主好運。
之前騎車經過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被一台機車撞到,
我穩住機車沒摔倒,但對方卻摔成手骨折.
到派出所作筆錄時警察說經過十字路口,雙方都沒先停下來所以應該都有責任.
後來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要我除了機車強制險的理賠醫藥費外,
另外分擔她因此沒辦法工作的兩個月薪水一半,共是2萬元.
唉...
請大家注意被撞的人在台灣法律裡面也是要賠錢的...

hkg1230 wrote:
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恕刪)


後車撞前車,後車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肇責比例不低,甚至是完全肇責!!

老婆婆有受傷,就應該負責,若對方以刑事傷害提告,判刑確定可易科罰金的話,每日是以1000~3000元計算!!

若判刑30天可易科罰金,就是三萬!!

若對方要談價碼,請用最低三萬元去計算,不然判刑確定會有一筆前科紀錄加上罰金(給政府),另外還會移到

民事庭調解民事賠償,這叫做賠了夫人又折兵!!

不要鐵齒,能用錢解決就解決,等到無法用錢解決的時候才說好倒楣!! 千金難買早知道!!
我只想請教樓主
你說他沒有燈號
但是凌晨五點 您的母親騎車也沒開大燈?
不然就算對方沒有燈號 大燈也足以看到前方有人吧?

對方態度是不可取, 但是如果您這方 大燈也沒開
那 您要說沒有過失 實在是很難........
其實樓上有很多樓都說的很錯~
無論如何, 撞人的在永遠都是吃虧的,
賠償問題如果談不攏, 就是走法院囉~
在試試看吧~~
記的溝通的時候要錄影,至少要錄音.不然沒有任何溝通的過程,
鄉民們很難替你判斷
這老態婆到底是想敲竹槓還是真的想溝通?

hkg1230 wrote:
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恕刪)

hkg1230 wrote:
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恕刪)



雖然老奶奶年級一大把,我們是一定尊重,但是也是合理範圍才要尊重,難到要被老人家吃死死的,有老人家真的是很恐怖


你母親在車禍因該站的腳,老奶奶沒車燈等等就吃虧,但是老奶奶家人要吃死你們家

別怕,上法院,光賠你母親醫藥費.車修理等,老奶奶家人會賠死



很多是要讓老人家學一次乖,我真的怕撿資原回收的老人,不守交通或固執而車禍
打官司的話樓主理虧

根據慣例這種狀況如果能舉證當時天色昏暗不易發現那個老婆婆

責任比重比較不會那麼重

但是你們負擔較多責任應該是必然的

畢竟台灣法官很愛那招防衛性駕駛

如果確實老婆婆腳踏車後方都沒有任何反光號誌

建議是先調解 畢竟對方受傷 如果金額不離譜 花錢消災

如果對方真的藥師子大開口 上法院也不遲

畢竟樓主的母親在後方 應注意而未注意

勝率真的很低

以上只是個人淺見 參考就好

allen.yea wrote:
其實樓上有很多樓都說...(恕刪)


這樣說有點問題~~73樓的遭遇就跟我朋友一樣(被撞)

但是到後來都是要賠錢的,為什麼,因為還有一項不成文的規則

那就是傷者為大

照你這樣說,73樓跟我朋友一樣可以說被撞然後腳或手扭到叫對方賠償

但是最後還不是要賠對方錢

我是覺得,對方態度不佳,.樓主也不能示弱,要不然肯定被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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