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騎車經過小巷子內的十字路口被一台機車撞到,我穩住機車沒摔倒,但對方卻摔成手骨折.到派出所作筆錄時警察說經過十字路口,雙方都沒先停下來所以應該都有責任.後來在調解委員會上,對方要我除了機車強制險的理賠醫藥費外,另外分擔她因此沒辦法工作的兩個月薪水一半,共是2萬元.唉...請大家注意被撞的人在台灣法律裡面也是要賠錢的...
hkg1230 wrote: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恕刪) 後車撞前車,後車因沒有保持安全距離而撞上,肇責比例不低,甚至是完全肇責!!老婆婆有受傷,就應該負責,若對方以刑事傷害提告,判刑確定可易科罰金的話,每日是以1000~3000元計算!!若判刑30天可易科罰金,就是三萬!!若對方要談價碼,請用最低三萬元去計算,不然判刑確定會有一筆前科紀錄加上罰金(給政府),另外還會移到民事庭調解民事賠償,這叫做賠了夫人又折兵!!不要鐵齒,能用錢解決就解決,等到無法用錢解決的時候才說好倒楣!! 千金難買早知道!!
我只想請教樓主你說他沒有燈號但是凌晨五點 您的母親騎車也沒開大燈?不然就算對方沒有燈號 大燈也足以看到前方有人吧?對方態度是不可取, 但是如果您這方 大燈也沒開那 您要說沒有過失 實在是很難........
hkg1230 wrote:我媽前幾個月凌晨約5...(恕刪) 雖然老奶奶年級一大把,我們是一定尊重,但是也是合理範圍才要尊重,難到要被老人家吃死死的,有老人家真的是很恐怖你母親在車禍因該站的腳,老奶奶沒車燈等等就吃虧,但是老奶奶家人要吃死你們家別怕,上法院,光賠你母親醫藥費.車修理等,老奶奶家人會賠死很多是要讓老人家學一次乖,我真的怕撿資原回收的老人,不守交通或固執而車禍
打官司的話樓主理虧根據慣例這種狀況如果能舉證當時天色昏暗不易發現那個老婆婆責任比重比較不會那麼重但是你們負擔較多責任應該是必然的畢竟台灣法官很愛那招防衛性駕駛如果確實老婆婆腳踏車後方都沒有任何反光號誌建議是先調解 畢竟對方受傷 如果金額不離譜 花錢消災如果對方真的藥師子大開口 上法院也不遲畢竟樓主的母親在後方 應注意而未注意勝率真的很低以上只是個人淺見 參考就好
allen.yea wrote:其實樓上有很多樓都說...(恕刪) 這樣說有點問題~~73樓的遭遇就跟我朋友一樣(被撞)但是到後來都是要賠錢的,為什麼,因為還有一項不成文的規則那就是傷者為大照你這樣說,73樓跟我朋友一樣可以說被撞然後腳或手扭到叫對方賠償但是最後還不是要賠對方錢我是覺得,對方態度不佳,.樓主也不能示弱,要不然肯定被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