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kcan620 wrote:
Google的圖比較舊,我用紅線幫大家解釋一下
紅線部分是紅燈時的機車優先區,但是請注意過了馬路後,馬上就是一個禁行機車的標誌,圖片中的員警就是站在這個地方拍攝違規。
當尖峰時段車流量很大的時候,在短短過一個路口的距離裡面,如果停在框框最左邊的機車要強行併入右邊車道是很危險的~~~...(恕刪)
你這種說法有點斷章取義的嫌疑。你假如常常經過這個路口你就應該知道基隆路內線是禁止機車行駛的。以你秀出來的照片(基隆路/辛亥路交接正中)好像是3線都可以行駛機車。

但是你只要把照片往前拉個20公尺到基隆路與辛亥路口的紅綠燈就可以看到機車只能行駛外側兩線道。

這個路口我有開車也有騎車經過。我只能說若是有從辛亥路右轉的車子,或是巴士離站。只需要煞車讓他們先過再走就行了。會騎到內線的十個有九個半是為了搶快。





總之,主管機關一定是有部份的缺失,那是坐在辦公室的官員們無法瞭解的,所以才會設計管道讓民眾申訴,所以以後有類似情形的騎士們,就參考看看下面的申訴方法吧,但小弟話先說在前頭喔,每個人的作文能力和違規情況不同,不一定每次都能申訴成功喔!!僅供參考

1.收到照片,先看看自己的右側有沒有車輛緊跟,如果有,請往下看;如果沒有車,空空如也,那就乖乖繳錢吧,誰叫你旁邊有路不走,硬是要走禁行車道“貢獻國庫”!!

2.我都是到台北市或新北市的網路政府申訴,所以先掃瞄照片和罰單,準備上傳資料。
3.在網路上詳述自己的委屈,如果內容太多,建議在word檔key in完畢再上傳,格式及段落務必清楚、完整,不然承辦人員一定懶得看。
4.申訴內容的敘述務必對自己有利,但又不失客觀,假設照片中,你的右側有車輛,我大約會這麼寫:
(1).我原本行駛於xxx路上,因右側車輛(公車、小客車、機車)突然往左側逼近,以致我必須往左側閃避,被迫行駛於禁行機車道上。
(2).當時為上班交通尖峰時間,右側常有公車停靠或是汽、機車違規臨停再往左側駛出,嚴重影響到我直行路權及安全,為了閃避車輛,致使不慎行駛到禁行機車道上。
(3)然而,此路段於上班交通尖峰時間常有下述違規情事,例如:紅線違停、臨停、內側車道車輛直接往外側車道轉彎...等,懇情承辦人員與相關單位反應,並加強取締,以維護善良用路人的權益。
基於上述各點原因,本人絕非惡意違規,懇請承辦人員能夠明察,並撤銷此次罰單,而後我必定多加注意,避免此類情形發生。
大致是這樣囉,大家就參考看看吧,運氣好的話,應該都可以過的了關,

除非你的違規事項實在是太明顯了,那我也沒辦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