闖黃燈也不知道是違規...
右轉逼斑馬線的行人也不知道是違規...
跨越雙黃線也不知道是違規...
壓到停止線也不知道是違規...
車子開進機車等待區也不知道是違規...
雙黃線區路邊臨停也不知道是違規...
更慘的是...違規還來取暖





giobling wrote:
樓主這是有申訴的空間
注意~~~照片機車是停在水溝蓋上喔
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一條
道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
地方。
水溝蓋是供公眾通行嗎
樓主~~~去吧~~~申訴吧
不要太一廂情願相信警察
警察一堆不知"法"字怎麼寫的
雖然你申訴很可能被警察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禁止停車線,用以指示禁止停車路段
這句話打回來
但我覺得還是可以咬著"水溝蓋是否是屬供公眾通行"來打
而且一定要警察回你的函"是要以法規為依據"
工作關係常會收到縣市警察局公文
真的很爛
公文常常都是自我意見很濃厚
如果他公文內沒有寫以哪個法規或函釋明確指明
水溝蓋是否是屬供公眾通行
水溝蓋是否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適用範圍
另外記得~~~訴願是向處份機關的上級機關或主管機關申訴
除非縣市警局撤單
否則一路申訴上去
反正寫一張訴願書花不了多少時間
承辦人的訴願答辯書是要舉證寫一堆的, 行政程序是你很拿想像的
就算真要被罰
也要警察付出代價
XD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