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環保局單方公告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明顯違法?

網友有看到澄清湖是現在是禁止92年二行車進入的跟本不管用了幾年只是沒寫出來,桃園縣合理的還給了17到20年,92年出廠的桃園在110前才管制行駛還可用9年.至於為什麼只管2T不管4T環保局已經說了污染是14倍而且烏賊車有98%是二行程,所以是因為證據顯示是高污染所以才要被管制.

chien_an wrote:
桃園縣環保局於101...(恕刪)


(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日電)桃園縣環保局為維護空氣品質,公告劃定全桃園縣境為「空氣品質淨區」,自民國104年起,出廠17年以上的老舊二行程機車,依出廠年份分三梯次管制,110年起全面管制。
環保局指出,截至101年5月底為止,在桃園縣辦理車籍登記的機車約114萬輛,其中二行程機車約26萬輛,而依桃園縣近2年機車定期檢測結果分析,二行程機車所排放氣狀污染物中的碳氫化合物濃度居高不下,即每輛老舊二行程機車的污染量,足足是14輛四行程機車的污染量,顯見二行程機車對空氣污染的嚴重性。

桃園縣環保局表示,舊式二行程機車引擎燃燒不完全,不僅排放高濃度氣狀污染物,也會排放青白煙粒狀污染物,即俗稱的烏賊車,這類型機車民國93年起即不再生產。

桃園縣環保局為提升桃園縣的空氣品質,將公告桃園縣境為空氣品質淨區,首先將86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自民國104年起管制進入桃園縣境;民國89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自民國107年起管制進入;民國92年12月31日以前出廠的二行程機車,自民國110年起管制進入。

環保局表示,配合這項新措施,縣政府將在公告桃園縣境為空氣品質淨區前,先進行為期30天的預公告程序,民眾若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在預公告30天期間內,可向環保局空保科陳述意見。1010702


新聞只說管制進入
我好奇的是桃園縣政府屆時將對騎乘無污染行為的二行程機車的民眾根據什麼法條裁罰?
若沒有法律依據的話交通事件裁決所聲明異議就可以救濟了,
最後還有可以聲請大法官解釋
很明顯違反憲法第二十二條基本人權保障以及第二十三條基本人權之限制的比例原則
違反行政程序法第十條:「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並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
違反行政程序法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違反及抵觸行政程序法第158條 第一項第一第二款
法規命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 牴觸憲法、法律或上級機關之命令者。
二 無法律之授權而剝奪或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者。
總之,
空氣污染防制法禁止排放空氣汙染行為及標準, 而非立法禁止二行程機車上路
已經違反比例原則,法律保留原則,授權明確性原則,
因此這項管制的行政處分或命令是自始不生效力的!
若因此造成人民之生命身體或財產的損害,還可以聲請國家賠償!
good job 給你100各讚,要據"法"力爭。像我住新北市到桃園上班,是不是要騎車騎到交界處,需要像過海關一樣,先下車驗車,再繼續騎上路。或是到關卡後下車,改用走路上班。桃園縣政府有設交通接駁車嗎????如果沒有接駁車,我是不是要從青山路半山腰爬上去阿?走經文化一路,穿過高速公路後又是新北市了,那邊有腳踏車租借站嗎?還是有公家機關設置免費腳踏車借用,還是說桃園縣環保局會用環保車輛幫我把機車運過高速公路後,讓我繼續往下騎?誰能告訴我Y?

二行程、四行程機車排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絕對比汽車來的少,怎不嚴禁4輪私家車開進桃園縣啊?二行程與四行程氮氧化物、硫氧化物排放量雖須驗過才知道誰排的多,不過印像中是四行程吧?(誰有科學資料佐證可以show一下嗎)怎會是禁二行程呢?難道是環保局拿車商好處?當車商打手!!!!!政策錯誤比貪污可怕----污的話也請分我一點XD


還有一件事想請教線上前輩,環保局所發新聞或說明,皆只有針對碳氫化合物排放是四行程機車的14倍,為何沒有說明大氣危害度更高的氮氧化物....?

最後光化學氧化物係指大氣中氮氧化物與碳氫化合物,經光化學作用生成之臭氧及氧化物 Peroxyacetyl nitrate (PAN)等有害性物質。....阿不是剛好拿來補天....

可以請環保局幫我跟公司說,我以後可以晚2個小時進辦公室嗎?還有要提早2個小時下班,不然等我爬到家都天黑了。

chien_an wrote:
桃園縣環保局於101...(恕刪)
老頭我跟我的20年FZ2,於2011年7月第三次環島平安歸來。 就是愛騎檔車。
因為他們依據排氣站的檢測資料發現我們2T車平均污染是4T的14倍,改善不了所以這次要依31條的授權來公告如果滿17年繼續行駛就算污染,現在還不算,我的91年車要到110年才算,違反31條是有處罰的,像燒稻草一樣雖沒有標準,是用有沒有作出這種污染行為來判定的,查一下空污法是用60條罰的.另外你說禁止你上路,其實就嘉義或高雄市的經驗,他們沒有說禁止你進入只是管制而已,而且法律也有授權他們作這種公告,你還是可以騎,只是被稽查到才算違規,就像闖紅燈雖然違規只要不被現場逮到也沒證據處罰,雖然這個舉例不太好,但是就您所說如果在龜山省道設管制哨,像入山證一樣不讓你進入那才叫禁止,民主時代還不至於這樣.所以高雄市嘉義縣已經實施都OK的話,在法上應該OK他們也不至於知法擴權,沒事找事,只是法令授權,政府制定時是不是基於大眾利益,現在只是不知道他們說有條件的行駛,標準是什麼,什麼才叫保養良好,如果真的有條路走,那就保養好吧,我的還好可以到5期1600也沒噴煙.所以不是禁止,還是可以騎的,但像超速被照相一樣,被路上那個車牌錄影系統給拍到就不好囉.
樂見這種累積民怨的傑作,
法不法的,就沒啥好議論吧.......
在桃園騎車的騎士
一定都有被縣長他家的客運噴煙巴士顏射過吧
環保局長有作為嗎??
去抽查縣長家的客運公司啊

環保局真要有GUTS
下令明禁縣內所有廟宇禁焚金紙啊
臺灣每年燒的金紙污染空氣
環保局聞不到嗎??

啊~~~又忘了
縣長是好幾間大廟的主委
那..還是不要禁止燒金紙好了!!!

最愛威尼斯 wrote:
就淘汰家中老舊的二行...(恕刪)


使用酒精汽油就可解決問題~~為什麼要大費周章
我們去檢測站只有驗HC還有一氧化碳,還有一項沒辦法測就是排煙,他們說的烏賊車指的會噴煙的,從新聞上看來好像沒辦法處罰,定檢站老闆也這樣說,所以沒有包含你說的氮氧化物,至於為什麼先管2T車,據說民眾向環保局陳情檢舉的車輛78%是機車,其中98%又是2T車,聽說真正的預公告內容好像也有管到客運車跟大小貨車柴油車,方式跟嘉義高雄類似.
chien_an wrote:
備註:
看了一位網友對我冷嘲熱諷的發言,我真為台灣的政治與教育感到悲哀,民主必須有賴法律規範與保障,然而兩者都必須透過"教育"的傳達,才能有良好運作!

顯然,版上發言的人很多連六法全書長甚麼樣子都沒看過,就自以為是的發言,法律本來就是在規範和保障個人的權利義務,涉及到自身利益的事物,當然可以就法論法來發言。

政府、政客、財團、企業都懂得利用法律來保障自身利益,實現自己的意志,為什麼小老百姓不行?我就是不願意自己的利益被剝奪,不行嗎?更何況該單位是顯然違法,站不住腳的!

也難怪一些人房子要被拆了,權利被剝奪了還渾然不知,到最後火燒屁股才怪社會沒有公義,司法不公!..(恕刪)




沒有讚可以按


車是工具!為何政府一直要打壓工具而不是車主的法制教育?

全世界台灣此法是第一例吧

台灣真是世界第一


全台不到幾百萬輛二行車污染會比工業污染或移動污染源

污染數據有比較高?有比較嚴重!

桃園環保局真是力害真是世界第一

台灣牌照稅都是白繳的污染防制的錢跑去哪?知道內幕的一定知道所做的....

不比民間做的多 (環保局<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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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投讚成的,我肯定對於台灣環保和政府行政不是很涉入或有所耳聞實例

政府說的話能信!台灣現在也不會是這樣子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我是覺得依照桃園縣環保局立場,乾脆做到底,公告全縣禁止除電動車外之車輛行駛於桃園縣境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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