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cpapa wrote:
拜託你去看一下標線的...(恕刪)

任何一條法規都適用於信賴保護原則!

現在沒人在跟你爭什麼路肩不路肩...能不能停車或行駛
而是H車根本就是危險駕駛的行為!

真的不知道你是要凹到哪去!

不知道妳是不是有意刻意忽略還是無意沒看到~
但我很好心的指出這段法條你該標紅字的地方實際上是出錯了

一、線條: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
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
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
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
,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白實線右邊還有一輛汽車的寬度...不可能是用來指示路面範圍用~
所以應該是藍字的部分才是...
很明顯...白線以右是慢車道!
你這篇文上面已經有大大打了你一次臉...
我卻這麼不小心又打了妳的臉~真的很不好意思~
我一直都在強調 H車不是對的 但是這影片弄不到H車什麼

反而是 前方小貨車跟白車要弄很清楚

貼那兩篇 都是很明確的 也就是這事件的前方那兩車...


97年度交上訴字第185號:
按,刑法第185條之4之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逃逸罪成立,祇以行為人有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之事實為已足,至「行為人對於肇事行為有否過失,則非所問」。

這個知道的阿 先不要看我重點那一行

這個案件根本弄不到這一條

有一條叫應注意而未注意 跟未保持安全距離



richard7083 wrote:
1.安全距離咧??
...(恕刪)


信賴原則 這個很主觀 不是法條放一放就結論 法官可以很主觀認定 法條給予模糊空間

而且您的意思是信賴原則下可以不用保持安全距離囉



luckyobama wrote:
認為主要是汽車的錯
...(恕刪)



我的意思差不多是這樣

我只是要強調影片無法對H車要成多有力的傷害

但就是有人喜歡說我偏袒汽車



我除了下雨颱風以外都騎車 而且台南下雨頻率也不高 我算機車族吧?

反正我 就事論事

這影片對於H車殺傷力不大

我沒有要嘴砲 如果要討論請不要太帶火氣
e34 wrote:
我一直都在強調 ...(恕刪)


其實我們要的也很簡單那就是

僅管沒有直接去傷害到對方

做出不良駕駛就該負責

而不是一昧的撇清
如果H車不對再先卻又無法對他有罰則或是肇事比例較高的判定
我想大多數人都不會覺得這是合理的事情

況且為何要用弄這個詞?
好像故意要找H車麻煩一樣

希望你不會遇到這種你認為啞巴吃黃蓮的事情

這影片我倒覺得證據力夠了
有甚麼比打了左轉燈車頭也轉出去後立刻往右邊回切來的更明確呢?
正常且頭腦清楚的人是不會這麼開的
影片,已經說明了一切

e34 wrote:
我一直都在強調 ...(恕刪)
要被打臉的是你
你知道機慢車道長怎麼樣嗎??
請問該處有畫設機慢車道嗎??
如有畫設機慢車道在右邊應該還要有一條白實線
圖面來看是沒有




機慢車道長這樣



richard7083 wrote:
任何一條法規都適用於信賴保護原則!

現在沒人在跟你爭什麼路肩不路肩...能不能停車或行駛
而是H車根本就是危險駕駛的行為!

真的不知道你是要凹到哪去!

不知道妳是不是有意刻意忽略還是無意沒看到~
但我很好心的指出這段法條你該標紅字的地方實際上是出錯了

一、線條: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
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
示路面範圍;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
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
,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白實線右邊還有一輛汽車的寬度...不可能是用來指示路面範圍用~
所以應該是藍字的部分才是...
很明顯...白線以右是慢車道!
你這篇文上面已經有大大打了你一次臉...
我卻這麼不小心又打了妳的臉~真的很不好意思~
丟臉的是你,請問你有駕照嗎??
看到這樣的圖片還可以說是雙向四線道
你看發生該地點有四線道嗎??你算給我看




機慢車道長這樣



xopen520 wrote:
看完了整條吉林路

我更確信 你不是視若無睹 就是硬坳

幾乎吉林路每段都是這樣的設計

非常明顯吉林路就是雙向四線道

你還是要幫那些違規並排停車跟不當回轉的車硬坳嗎

法規說明的

是路肩的外側邊線

那條劃在內側白線的根本就不是路肩邊線

你在這樣下去也只是多丟臉的阿
小弟弟給你看法律條文
如果有看不懂的字可以請妳爸媽或者老師念給你聽,並解釋一下內容。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
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如左: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
示路面範圍
;設於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
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隔島兩側者
,用以分隔同向車流。

第一百八十三條
路面邊線,用以指示路肩路面外側邊緣之界線或。
其線型為白實線,線寬為十五公分,整段設置。
yu_gimmy wrote:
大哥您對於台灣馬路標線都搞不清楚,路上行車或走路要多小心,以免發生事故害人害己!

小弟特地為你找了一份給小朋友看的交通宣導,對您應該會有幫助...

jcpapa wrote:
要被打臉的是你
你知道機慢車道長怎麼樣嗎??
請問該處有畫設機慢車道嗎??
如有畫設機慢車道在右邊應該還要有一條白實線
圖面來看是沒有

你覺得妳第一張圖的那位等車的老太太右方那條較淡的白色長線是什麼東西??
又如果中間那條白實線是邊線標誌...那在前方一點的直行或右轉標誌是什麼回事??
人都會出錯...但是要學會認錯
有錯誤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人家都指出來白色實線也會被拿來當作區分快慢車道的標誌了!
你還在那邊瞎辯!
我已經以紅字+藍字明確跟你說你在這裡法條認知有錯誤...
(三)白實線: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指示路面範圍
在這條道路綜合各種條件應該以藍字部分為準~你卻還是無視...
不曉得妳到底再執著什麼!

妳太執著於寫機車優先才是機車道...
在這裡沒人說那是機車道...是外側大家習慣說的"慢車道"
就算是有寫機車優先 也沒人說不能開汽車...
重點是H車的危險駕駛行為!!

另外回很多人說沒保持安全距離不生信賴問題!
但若安全距離的不足是因為信賴問題而導致的呢?
如果H車是在該車道上直線行駛的狀態下...
自然是以H車做為機車騎士判斷安全距離的基準!

但是...請問H車汽車駕駛這種危險駕駛之下...
機車騎士是該以H車來坐安全距離基準...或是以前面的白車為基準呢?
我所要說的是機車騎士就是信賴H車的燈號跟確實做出左轉行為~
因此做出以白車為安全駕駛距離的選擇!
換成是我自己騎車也是這樣的~
而且機車騎士看的出車速並沒有太快...所以他也能在撞上前避免掉碰撞的結果
而應注意而不注意...在這段影片的狀態...也因為先前的信賴左轉...
導致任何人都無法迴避H車無預警急遽右轉之後的結果發生...

大家想為H車開脫的用意很明顯~但是H車的危險駕駛卻是影響公眾安全的行為
如果要以責任區分來看...
我覺得H車車主因位要搶車位而緊急剎車並急遽右靠的危險駕駛行為要負上80%以上的過失責任!
是你個人有問題還是你顯示器有問題,
前後都是停車格,有可能在那裡畫白實線嗎??
水溝蓋上面繪製得是紅線
為何是紅線,在還沒有公車停靠區出現前公車站牌前是繪製紅線,再不懂我也沒辦法。
google地圖那一塊地方沒有繪製公車停靠區
你注意去看板主的影片該地方以有繪製公車停靠區
但是還是停滿小客車



公車停靠區
停車格標線參考,一般都是繪製紅線或黃線,白線就不用繪製停車格了?

richard7083 wrote:
你覺得妳第一張圖的那位等車的老太太右方那條較淡的白色長線是什麼東西??
人都會出錯...但是要學會認錯
有錯誤並不可恥...可恥的是人家都只出來白色實線也會被拿來當作區分快慢車道的標誌了!
你還在那邊瞎辯!

妳太執著於寫機車優先才是機車道...
在這裡沒人說那是機車道...是外側大家習慣說的"慢車道"
就算是有寫機車優先 也沒人說不能開汽車...
重點是H車的危險駕駛行為!!

另外回很多人說沒保持安全距離不生信賴問題!
如果H車是在該車道上直線行駛的狀態下...
自然是以H車為機車騎士判斷安全距離為基準!

但是...請問H車汽車駕駛這種危險駕駛之下...
機車騎士是該以H車來坐安全距離基準...或是以前面的白車為基準呢?
我所要說的是機車騎士就是信賴H車的燈號跟確實做出左轉行為~
因此做出以白車為安全駕駛距離的選擇!
換成是我自己騎車也是這樣的~
而且機車騎士看的出車速並沒有太快...所以他也能在撞上前避免掉碰撞的結果
如果要以責任區分來看...
我覺得H車車主因位要搶車位而緊急剎車並急遽右靠的危險駕駛行為要負上80%以上的過失責任!

jcpapa wrote:
是你個人有問題還是你...(恕刪)

你執著的根本不是這棟樓的爭點!!!
懶的跟你辯了~
你自己明天打電話去問養工隊或公路局那條白線是道路邊戒還是劃分快慢車道的標線好了!

而且重點是...根本沒人再跟你爭這個...
不管那邊是不是路面邊界...汽車都不該有這種危險駕駛行為~
妳少在那邊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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