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如何向肇事逃逸的騎士合理求償!?(已提告!!)

wugilin2004 wrote:
各位大大好家弟上禮拜...(恕刪)


抱歉...
題外話一下...
"舍弟"不是"家弟"!
這樣只要對方賠五萬?對方這種態度你確定後面不加個零嗎?直接告下去了,醫藥費、修車費、住院跟復健期間薪水的損失、精神賠償這些加一加都不只五萬了
首先,令弟的遭遇我深表同情
但摔出九公尺,他會不會騎太快了一點?
技術好是自己,日常平安無事的時候,都有三寶不知道為什麼都會肇事
碰到令弟的速度,把他一嚇,今天可能就不是這樣了

另外,沒有碰撞的話,很難舉證是為了躲避而摔
就算是為了躲避,相信在低速情況,那麼一''躲''
就算摔了,也不會九公尺
所以很難說啦
Nokia6170>MotoE6>SonyC902>Diamond>DHD>One>5s>6>6+
幾歲的人了還不會處理事情。

假設肇責任歸屬於對方,則對方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與284條,基本上向警方報案就會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會幫你打官司,因為185-4屬非告訴乃論,再請律師幫你打民事官司。

民事賠償的部分請保留單據,並請醫生開出醫生證明,說明未來會有什麼後遺症等,再依據精神痛苦請求精神賠償,金額不能隨意開,所以建議這點要與律師討論。

與其在這邊問一堆沒有法律知識的網友不如直接到法律諮詢的地方問比較快。

真看不下去一堆人在假專業是什麼意思。

wugilin2004 wrote:
各位大大好家弟上禮拜...(恕刪)


直接提告上法院,讓法官去判定賠償吧.私下和解都會被凹
MIDAP wrote:
我以我的經驗跟您講首...(恕刪)


+1

M大的意見非常有用,有的醫生每天要看的病患太多,你拖太久才開診斷證明書

醫生會忘記他以前的醫囑,而不願開或少開

甚至有的醫生因為個人因素(怕麻煩或怎樣的)就是不願意開三個月休養的診斷證明書

可是他也告訴病患(我)要至少休養三個月(還好當時覺得醫生太敷衍有去另一家骨科看)

這種你就要小心
請交給專業的律師 你的勝算會大大大很多
害女摔倒耍賴 證人揪女博士

這個臨停開個門嚇到人
無擦撞跡證,沒骨折,只有腦震盪、挫傷,都請求醫療支出與精神慰撫金合計235萬元,
最後還判陪63萬

你是對方有肇責,手腕橈骨骨折移位+裂開,你說該求償多少?

wugilin2004 wrote:
各位大大好舍弟上禮拜...(恕刪)

收集好所有資料,照片,收據
準備長期抗戰吧

gan978a wrote:
害女摔倒耍賴 證人揪...(恕刪)



該事件中是有證人,

樓主有證人證明是為了閃闖紅燈而自摔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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