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令弟的遭遇我深表同情但摔出九公尺,他會不會騎太快了一點?技術好是自己,日常平安無事的時候,都有三寶不知道為什麼都會肇事碰到令弟的速度,把他一嚇,今天可能就不是這樣了另外,沒有碰撞的話,很難舉證是為了躲避而摔就算是為了躲避,相信在低速情況,那麼一''躲''就算摔了,也不會九公尺所以很難說啦
幾歲的人了還不會處理事情。假設肇責任歸屬於對方,則對方涉及刑法第185條之4與284條,基本上向警方報案就會移送地檢署偵辦,檢察官會幫你打官司,因為185-4屬非告訴乃論,再請律師幫你打民事官司。民事賠償的部分請保留單據,並請醫生開出醫生證明,說明未來會有什麼後遺症等,再依據精神痛苦請求精神賠償,金額不能隨意開,所以建議這點要與律師討論。與其在這邊問一堆沒有法律知識的網友不如直接到法律諮詢的地方問比較快。真看不下去一堆人在假專業是什麼意思。
MIDAP wrote:我以我的經驗跟您講首...(恕刪) +1M大的意見非常有用,有的醫生每天要看的病患太多,你拖太久才開診斷證明書醫生會忘記他以前的醫囑,而不願開或少開甚至有的醫生因為個人因素(怕麻煩或怎樣的)就是不願意開三個月休養的診斷證明書可是他也告訴病患(我)要至少休養三個月(還好當時覺得醫生太敷衍有去另一家骨科看)這種你就要小心